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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发臭排骨?柳州一消费者投诉获3倍赔偿

发布日期:2022/3/1 17:31:43 浏览:184

来源时间为:2021-03-15

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家超市为了吸引顾客,开展促销活动。3月9日下午6时许,何先生在该超市购买了排骨等食品,拿回家时却发现排骨已臭。何先生与超市协商未果,便向12315投诉。

何先生介绍,9日当天,他来到该超市花了123.6元购买了7个品种的食品,其中有0.8公斤的猪排骨,价格为44.1元。当晚,他回家烹饪排骨的过程中,感觉味道不对劲,仔细一闻,发现排骨已有臭味,不能食用。

10日上午,何先生找到超市,要求给予购买排骨价格5倍的赔偿,即220.5元,但超市负责人只同意赔偿44.1元。双方协商不下,于是,何先生向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融水县市场监管局调解人员立即通知何先生,将购买的排骨装好带来验证。当工作人员打开装有排骨的塑料袋时,一股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明显已不能食用。

经过调解,最后超市同意给予何先生3倍的赔偿,即13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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