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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落实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4/22 18:21:56 浏览:28

来源时间为:2023-02-23

柳州市落实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

 为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所作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保障生育政策依法落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落实积极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实施好有关解决方案,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扶幼养老功能。健全人口与家庭发展基层工作网络,保障村(居)专兼职人员报酬待遇。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稳定和健全基层人口监测队伍,丰富人口信息采集手段,落实人口监测统计、出生信息网上直报制度,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及时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和人口变动趋势,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深化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四)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严格执行孕产妇分级管理,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实现市、县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全覆盖。加强儿科建设,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保障母婴安全质控,强化医疗服务规范化、医疗质量同质化。夯实县、乡、村三级基层网络,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训,完善队伍专业结构,推进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加快补齐生育相关公共服务短板,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孤独症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促进妇幼中西医融合发展,将中医药工作融入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五)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加强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产前筛查补助政策。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筛查、诊断、治疗、救助“一条龙”的服务网络。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深入实施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血常规初筛、血红蛋白分析复筛、基因诊断、产前诊断、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五项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规范患者治疗,推广移植治疗技术,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医疗救助,减轻其医疗负担。加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将心理保健知识融入全生命周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指导推动医疗机构通过健康教育、心理辅导、中医药服务、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辅助生殖技术等手段,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制度建设,健全质量控制网络,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滥用性别鉴定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增强群众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七)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等,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居住社区配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社区通过自建自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托育机构。强化用地保障,在符合相关国土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托育服务用地需求,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保障中予以优先保障。统筹加强城乡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建设纳入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开展“医育结合”模式的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班,幼儿园在规划与建设时,应积极统筹规划托位建设。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将托育服务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并加大对托育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供资金保障。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重点改革事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库等推进落实,制定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清单。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托育服务,租赁国有企业房屋用于开展托育服务的,在政策允许条件下适当放宽租赁期限。建立柳州市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推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建设补贴。支持鼓励国有企业等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执行托育机构有关税费优惠、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及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政策。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托育企业纾困政策。支持托育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一批托育行业品牌,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加强建设普惠性示范性托育机构,制定柳州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办法,建立健全有效激励机制。支持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改扩建等途径建设综合托育服务中心,争取到2025年,市级建成l个示范性、综合性普惠托育园(中心),50的县区建成综合性普惠托育园(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资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税务局、柳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九)加强托育人才培养。建立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加大婴幼儿照护专业建设支持力度。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新增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将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推进产教研相结合,支持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优质托育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教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强化综合监管和服务。规范市场准入,督促托育机构落实登记备案、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强化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依托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辖区内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管理咨询、人员培训和卫生评估等工作,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科学育儿指导等。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技术指导,提升托育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四、减轻养育教育压力

(十一)加大家庭养育保障力度。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保障。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研究制定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贯彻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柳州市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出台育儿补贴等有关政策和措施。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适度报销子女保育费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完善学校布局规划,推动学位供给与人口规模相适应,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入园。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持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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