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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藤县站改扩建和多条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纳入梧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2/2/4 17:01:58 浏览:1833

式联动发展。

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鼓励“互联网 ”高效物流等业态创新,深入推进网络货运、无船承运等,促进供需匹配,降低车船空驶率。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多方式物流信息互联互通。

发展高效城市快递配送模式。加快推进城市绿色快递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市主要商业区、校园、社区等末端快递配送网点设施,引导快递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方式,积极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3.绿色出行促进工程。

全面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鼓励公众使用绿色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交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鼓励汽车租赁业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依托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发展“落地租车”服务,促进分时租赁发展。

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智能化手段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城际、城市、城乡、农村客运四级网络有序对接,鼓励城市公交线路向郊区延伸,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

4.运输装备升级工程。

推进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车船和港作机械,继续深化运输车辆治理,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加快推进敞顶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的推广应用。

加快新能源车船推广应用。在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车船推广应用。支持交通枢纽充电加气设施的规划与建设,逐步完善充电加气配套设施体系,支持西江航道加气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积极创建绿色公路、绿色港口,打造西江生态航道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示范工程。

5.运输污染防治工程。

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配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动码头、船舶、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等新改建岸电设施,鼓励船舶使用岸电设施,不断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

强化营运货车污染排放的源头管控。加快更新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营运车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车辆装备。配合制定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确保在用车达到能耗和排放标准。积极推广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加强对废油、废水和废气的治理,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环保水平。

(三)推动平安交通建设发展。

1.推动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全面覆盖、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临沟临崖、事故多发路段的安保设施。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完善港口码头安全设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科技兴安能力,完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大型客货运输站场、危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长途客运车辆的监控系统。推动城市公交、出租车的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能力建立,完善城市公交、轨道、“两客一危”车辆、危险品运输船舶、12吨以上普通货车,班线客运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智能监测设备,推动城市公交、出租车的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能力建立。

2.推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制定梧州市综合运输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并不断完善不同运输方式、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应急预案,确保相关预案有效衔接。通过建立综合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统一调配资源,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加强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3.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问责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4.提升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危桥加固改造、航道整治、老旧码头渡口改造升级,完善配套安全设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率达到100,公路四、五类危桥加固改造率达到100。开展公路、铁路、水路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推进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毁治理。

05

第五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与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西区域生态空间“三线一单”管控等规划进一步衔接,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交通管理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交通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涉及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三个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消耗一定的土地和水资源,并可能对局部地区资源承载力产生影响。各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如未得到妥善处理,会对周边大气、水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将涉及部分耕地,但通过采取耕地占补平衡等有效措施,规划项目的实施,对土地资源占用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需注重落实绿色发展,通过建设绿色生态基础设施、推广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和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使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指标明显下降。通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风险防控能力,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二、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交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科学布局,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设计项目线位走向和场站选址,严守“三条控制线”,按照“保护优先、避让为主”原则,避让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如无法避让时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严防突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坚持源头控制,做到土地利用、复垦与交通项目建设统一规划。优化各类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做好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引导交通各类建设项目科学选址选线和合理设计,主动避让耕地,特别是水田等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不得随意调整线位,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从源头上引导建设项目少占或不占耕地,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优先利用存量用地,高效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线性交通工程建设尽量共用交通廊道。

强化能源节约与清洁利用。采取综合节能与效能管理措施,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生产装备,积极推广“油改电”、“油改气”、节能照明等低碳技术应用,提高电能、LNG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行业中使用比重。发展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加强新型智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

做好污染物排放控制。线性交通工程应采用综合措施有效防治沿线噪声和振动,严格控制气体和固体污染物排放。水运工程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建立环境风险应急体系,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切实防止水上溢油等环境风险。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推进港口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以及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鼓励航空公司使用低噪声、低排放机型,积极控制航班环境影响。推动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经分析,规划与相关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上协调,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后,优化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减轻对居民生活不利环境影响,有效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进一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风险防控水平,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从环境角度考虑,本规划是可行的。

06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梧州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运输局,以加强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和建设的组织协调,科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定期研究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二是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渠道和工作机制。建立发改、交通、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机制,积极为梧州市交通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各项服务。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目标任务责任制,明确年度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每年初由市领导小组与县(市、区)签订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各有关部门签订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县两级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结合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用林,并积极争取国家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

四是实施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强化项目跟踪问效,采取“滚动实施、动态调整”的机制,对因投资主体、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落地开工、形不成有效实物工作量的项目,适时组织实施情况评估,将不具备建设条件、无法按时开工的项目调出规划,并通过专家综合论证程序及时补充一批符合要求的新开工项目,准备项目优先纳入建设项目。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做好立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开工许可等各项审批服务。

二、资金保障

进行多渠道探索,给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充足资金。把握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向,在政府宏观调控指引下,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研究制订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交通领域的政策,多渠道、多途径筹集交通发展资金。

一是通过交通运输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预算安排等筹集交通运输建设资金。坚持政府主导作用,确立公共财政在交通项目投融资中的主体地位。

二是完善社会资金特别是民营资本投资交通建设的政策规定,制定支持引导包括央企及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为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经营模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利用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公铁联运、水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加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建设,为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积极引进和培育多种形式的交通建设法人实体,鼓励通过转让、合资、合作、独资或PPP等方式投资交通建设,通过信用贷款、信托、基金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交通建设资金。积极协调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建立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的常态化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为推介项目增进信用等级、提高授信额度,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采取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交通发展基金,以较小的财政投入高效撬动社会资本。统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来源,建立以盈利性项目反哺公益性交通项目的有效机制。

三是加大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公路运输枢纽站场、农村客运站点等建设和养护的投入,对邮政业和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给予政策扶持。

四是加大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力度,在场站建设、车辆更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大农村客运班线的经营补贴力度。

五是积极争取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内河水运等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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