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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6/16 6:09:53 浏览:1386

行人黄国忠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862号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拓润贸易有限公司、毛关乔、绍雄杰、丁磊、黄国忠、何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城中民二初字第1215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863号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南宁市科硕贸易有限公司、秦立杰、李建华、丁磊、黄国忠、何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城中民二初字第1313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891号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南宁市桂塑塑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锐臻格贸易有限公司、邓顺林、丁磊、黄国忠、何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城中民二初字第1316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894号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南宁市科硕贸易有限公司、秦立杰、李建华、丁磊、黄国忠、何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城中民二初字第1314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896号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广西贤坤贸易有限公司、何上燕、陈志强、欧阳兵、丁磊、黄国忠、何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城中民二初字第1417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5、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897号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广西贤坤贸易有限公司、何上燕、陈志强、欧阳兵、丁磊、黄国忠、何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城中民二初字第1418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6、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945号的主要内容是,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朱昌新、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丁磊、何力、黄国忠、广西南宁中宸贸易有限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947号的主要内容是,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5)城中执字第94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股权)(股票代码:600234)及关联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8、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948号的主要内容是,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5)城中执字第94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股权)(股票代码:600234)及关联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9、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949号的主要内容是,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5)城中执字第94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股权)(股票代码:600234)及关联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城中执字第951号的主要内容是,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5)城中执字第9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股权)(股票代码:600234)及关联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股东代码为A440900859)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除上述新增继续冻结及轮候冻结外,黄国忠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

黄国忠先生所持公司20,000,000股股份已处于质押状态(申请人为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6月1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冻结(详见2014年6月12日发布的临2014-080号公告、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临2014-087号公告)、于2014年8月13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4年8月15日发布的临2014-097号公告)、于2014年9月25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4年9月27日发布的临2014-117号公告);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000,000股股份于2014年9月23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5年3月20日发布的临2015-023号公告);所持公司20,000,000股股份于2015年11月4日两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5年11月7日发布的临2015-115号公告);所持公司20,000,000股股份于2015年12月17日两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5年12月18日发布的临2015-137号公告);所持公司20,000,000股股份于2016年2月16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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