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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6/11 20:13:55 浏览:1637

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积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应按规定及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予以披露。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披露时,已有独立董事就此发表意见的,还需同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759证券简称:正和股份公告编号:临2014-016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向石油天然气方向转型,满足公司拓展国际业务需要,便于公司参与国际招投标业务,同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德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瑞”)以及香港德瑞之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投资”)的运营资金,为公司下一步参与国内外市场开发获得竞争优势,加快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拟以自筹资金将香港德瑞的注册资本由1万元港币增加到5000万美元;待香港德瑞增资完成后,再由香港德瑞对中科投资进行增资,将中科投资的注册资本由1万元港币增加到5000万美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德瑞增资基本情况

增资方: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资方:香港德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HongKongDeRuiEnergyDevelopmentCompanyLimited)

增资金额:公司对香港德瑞以自筹资金增资4999.8712万美元(最终增资金额以增资款到帐日的当日汇率所计算的金额为准),增资后,香港德瑞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德瑞对其全资子公司中科投资增资基本情况

增资方:香港德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受资方:香港中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HongKongSino-ScienceEnergyInvestmentCompanyLimited)

增资金额:香港德瑞对中科投资以自筹资金增资4999.8712万美元(最终增资金额以增资款到帐日的当日汇率所计算的金额为准),增资后,中科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香港香港德瑞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德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香港德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香港德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RMS05-15、13A/FSOUTHTOWERWORLDFINANCECTRHARBOURCITY17CANTONRDTSTKLNHONGKONG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设立日期:2013年11月25日

登记证号码:62096736-000-09-13-6

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

香港德瑞于2013年11月11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460020130034号),于2013年11月25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合法设立。

2、香港中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香港中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Room2201,22/F,Tower2,LippoCentre,89Queensway,Admiralty,HongKong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设立日期:2013年9月26日

登记证号码:62385149-000-11-13-2

香港德瑞对其持股比例:100

三、增资情况

投资金额:公司对香港德瑞增资4999.8712万美元(最终增资金额以增资款到帐日的当日汇率所计算的金额为准);香港德瑞对中科投资增资4999.8712万美元(最终增资金额以增资款到帐日的当日汇率所计算的金额为准)。

投资形式: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自筹

增资后结果:公司对香港德瑞增资后,香港德瑞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万美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香港德瑞对中科投资增资后,中科投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万美元,香港德瑞仍持有其100股权。

四、增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可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向石油天然气方向转型,满足公司拓展国际业务需要,便于公司参与国际招投标业务,同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德瑞以及香港德瑞之全资子公司中科投资的运营资金,使香港德瑞、中科投资在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方面将得到大幅提升,特别是在提升公司国际合作方面具有积极推动意义并将发挥重要作用,对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和后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

本次增资事项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能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759证券简称:正和股份公告编号:临2014-017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经审计的与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主要

财务数据差异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聘请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3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闽华兴所(2014)审字H-008号《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9月份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与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公告的《正和股份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在部分财务数据上存在差异,现就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进行说明如下:

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差异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审计数(A)

未审数(B)

差异(C=A-B)

资产总额

6,211,620,687.56

6,215,368,327.51

3,747,639.95

负债总额

3,935,836,254.00

3,944,680,245.00

8,843,991.00

股东权益

2,275,784,433.56

2,270,688,082.51

5,096,351.05

营业总收入

1,027,477,188.34

1,027,477,188.34

利润总额

32,635,009.30

27,281,319.30

5,353,690.00

净利润

17,261,587.43

22,119,819.58

4,858,232.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51,127.25

20,591,753.38

4,740,626.13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差异事项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出现差异,其主要原因是:

1、资产置出的柳州谷埠街投资性房地产,其前期累计确认公允价值收益本期应结转而少转出7,638,743.35元,调整减少营业成本、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638,743.35元;同时调整原误结转以前年度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对应增加的资本公积,调整增加资本公积238,118.90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79,372.97元,相应增加营业成本317,491.87元。同时对应调整公允价值累计变动损益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予以转回而少转回的金额,调整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得税费用1,989,058.81元。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调整金额错误,调整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增加长期借款14,041,258.61元。

3、调整确认子公司北京正和弘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得税费用7,713,004.70元。

4、调整确认子公司北京正和恒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得税费用294,015.05元。

5、调整子公司福建正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石材存货已经销售少暂估并结转成本,调整增加营业成本1,029,145.42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36,321.75元、减少预付账款1,065,467.17元。

6、调整子公司福建正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同一客户对挂应抵消未抵消金额15000元,同时调整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750元,减少应收账款14250元、资产减值损失750元、其他应付款15000元。同时调整对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187.50元,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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