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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城中法院首次成功拍卖2000万股股票

发布日期:2016/12/28 14:20:50 浏览:367

柳州12月27日讯(通讯员吴漩漩)12月8日上午,在柳州市某拍卖有限公司和广西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行的司法拍卖上,被执行人黄某持有的山西某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票最终以4.692亿元被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拍走。这是柳州市两级法院首次对个人持有的股票进行司法拍卖。12月22日,4.692亿资金到位,标志着此次司法拍卖成功完成。

此次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黄某,为广西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多家公司和个人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所担保的对象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最终被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并保全冻结了黄某所持有的股票。经审理,法院判决黄某对担保对象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法院受理执行案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没有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偿还债务,黄某及其他被执行人也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债权人柳州银行向城中区法院申请处置黄某持有的*ST山水2000万股股票用于偿还钱款。

此前,柳州市两级法院并未有处置大笔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变现的先例可供参考,为了能够合法、快速的对该笔资产进行执行变现,并且避免因执行导致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发生,城中区法院执行局专门前往武汉、上海、苏州、深圳等地,走访证券公司、交易所、法院等单位调查了解,最终形成了委托分批在二级市场交易和法院集中公开拍卖两套方案。由于,黄某个人持有的股票已质押给青岛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则,此类型的股票如果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在二级市场交易,每个交易日每个股东所持股票最多只能减持50万股,处置时间将可能长达数个月。而且该笔股票设定了质押,未解除质押前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因此不宜采用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形式进行处置。经过慎重研究,城中法院决定委托拍卖公司对这笔股票进行集中公开拍卖,并以拍卖公司发出拍卖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第一次拍卖保留价。

12月8日,拍卖公司采取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的方式对该笔股票进行第一次拍卖,拍卖保留价为3.582亿元,每次加价幅度100万元。来自南京、太原、深圳、柳州等地的五家公司参与了竞拍,经过100多次的举牌竞价,最终溢价1.11亿元成交,拍卖公司与买受人当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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