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的补充暨更正公告》(详见当天的《上海证券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化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柳化控股”)向公司出具的承诺文件,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了非经营性资金问题的整改方案,“大股东拟通过融资或自筹,偿还占用资金。公司计划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工作。”
9月23日,公司向柳化集团、柳化控股及柳化控股的控股股东柳州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送达了《关于请求加紧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报告》。报告了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与监管部门沟通的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处罚等,要求大股东务必想方设法按期偿还所占用的资金。
10月26日,公司向柳化控股和柳化集团送达了《关于尽快偿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的函》,催促大股东按期偿还占用资金。
期间,公司相关领导反复不断地要求柳化控股、柳化集团按期并尽快偿还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但由于柳化集团等关联方经营已严重陷入困顿,虽经多方努力,目前仍未能筹集到资金偿还占用余额。2015年10月30日,柳化集团、柳化控股再次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将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全部还清占用资金。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423公司简称:柳化股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