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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优惠政策摘要

发布日期:2023/8/1 11:56:32 浏览:113

步完善工业企业、教育、医疗、文化、农业领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制度,对入选的专家在管理期内每年给予特殊津贴2万元,对其领办设立的工作室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人才入选者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5万元。(《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73.技能竞赛奖励。对新取得高级技师并继续在柳工作的企业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鼓励驻柳企业和技能人才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对派出参赛选手的企业和获奖选手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标区级技能大赛举办市级技能大赛,对区赛和市赛优秀参赛选手授予“龙城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奖励。对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每年选树一批掌握高超技术、体现柳州工业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柳州工匠”,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获评“广西工匠”和“大国工匠”的人才按照1:1配套资金奖励,并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优诊服务。支持工匠培养平台和工匠学院建设。(《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74.企业家培育奖励。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每年选派50名左右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高端定制培训班。建立柳州市青年企业家人才库,将“企业接班人、崭露头角的创业者、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高管”纳入后备人才库,重点跟踪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对新获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并继续在柳工作的个人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在“柳州企业日”集中开展企业选树、宣传等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我市新引进并在创新发展中有较大突破,为柳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产业人才和 ,选树一批“龙城杰出人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获得“龙城杰出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市级以上称号的企业家,纳入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对柳州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家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优诊服务。(《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75.“人才飞地”建设奖励。推动以研发机构、离岸科技创新中心为主要形式的“人才飞地”建设,经我市认定为“人才飞地”的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设运营经费,三年建设期满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认定为“人才飞地”的离岸科技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建设运营经费,三年建设期满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人才飞地”入驻企业从事与柳州市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研发活动,可同等享受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高企奖励、研发费用后补助等科技政策支持。(《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76.人才集聚平台建设补助。对新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经费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建立人才小高地考核评估机制,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综合体建设,对新规划建设的科创产业综合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建设资金、项目审批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支持人才集聚的园区和平台建设“人才驿站”,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工作站,打造互动交流平台,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对经我市认定的“人才驿站”和人才工作站,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全面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77.产业 (团队)引进奖励。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增加对高端人才(团队)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采取“股权投资 项目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对来柳创新创业A类人才(团队),一事一议,最高可支持2亿元。对引进的B类、C类人才(团队),分别最高可支持5000万元、2000万元。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充分发挥我市驻外机构“双招双引”工作站的引才引智作用,释放“双招双引”工作站引才效应。鼓励各类机构和个人引荐高端人才(团队),为我市每引进1个A类、B类、C类人才(团队)并实现项目落地柳州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78.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奖励。获柳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者获自治区级(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含)以上人才(团队),并落地柳州的项目,按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等次给予30万元至300万元的奖励支持,同一创业项目只奖励一次,就高不就低;对直接引进的人才创业项目,在柳州市实施后形成规模或直接创办规模以上企业,根据其营业额、税收、技术创新、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和高层次人才集聚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县区(新区)对新引进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制定创新创业奖励等优惠政策。(《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79.入选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人才工程奖励。在市级人才工程评选中探索推行“举荐制”,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行业领军企业和重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举荐1-2名青年人才(45周岁及以下)直接参与评选。对“举荐制”引进和评选的人才,在后续三年内入选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人才工程的,经审定后分别给予举荐人最高10万元、2万元奖励。(《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80.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依法缴纳社保并在柳新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的,参照下列标准给予购房补贴:A类人才最高300万元;B类人才最高150万元;C类人才最高100万元;D类人才30万元;E类人才25万元;F类人才7万元;G类人才5万元。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提供安居保障。继续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为来柳且尚未在柳州市购买住房和未享受政府购房补贴的各类人才,以优惠租金的方式提供最长3年的住房保障。(《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三)农村转移人口和劳动力税就业创业

81.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补贴。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部分;符合相应规定的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82.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对广西籍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在柳州辖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含),且创办的市场主体带动3人以上就业、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吸纳就业10人以下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吸纳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20人以下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吸纳就业20人以上(含20人),按1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3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企业所得税

83.企业所得税优惠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实行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22年1月1日起,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将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外资投资

84.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奖励。自登记注册或备案之日起半年内在商务部门外商引资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实际到位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企业,由企业注册地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当年未奖励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次年兑现奖励。(《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兑现落实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85.外资投资增资奖励。自2019年1月1日(含)起,外资企业在合同外资额度内(含增资),没有超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定的建设期限,且没有享受市、县(区、开发区)两级财政扶持政策,由市、县(区)两级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的2给予外资企业一次性奖励;已享受市、县(区、开发区)两级财政政策的企业仅对增资部分到位外资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兑现落实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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