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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优惠政策摘要

发布日期:2023/8/1 11:56:32 浏览:112

年12月31日)

30.中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补贴。对主导国家、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经认定每个标准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每个标准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1.创新产品产业化生产补助。对企业2018年以后获得的国家创新化学药证书、9类以上生物制品新药证书、6类以上中药和天然药物类新药证书,且在本市生产并达到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单一品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首次注册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产品,在本市生产并达到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2.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对生物医药企业购买科技成果给予阶梯式补助,单项购买成果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个别特别重大的购买成果,给予“一事一议”的特别支持,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阶梯式补助,单项成果进行产业化补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单项成果购买补助和转化补助累加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且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年新增销售收入。(《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3.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补贴。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成立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按平台对外服务累计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4.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获得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10万元。(《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5.药品一致性评价奖励。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将相关产品进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同一品种,国内前三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一致性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生总费用40的一次性资助,每个品种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6.产品国际注册奖励。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将现有产品进行国际注册,拓展海外市场。对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获得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或组织认证实现出口的,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获得越南、泰国等东盟国家或组织认证实现出口的,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7.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对生物医药企业投资额不设最低门槛,参照《柳州市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办〔2016〕48号)的相关程序,对其在园区新建生物医药生产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有关规定确定补助额度。每个项目获得的补助不超过400万元。(《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8.道地药材基地建设补贴。推进道地药材规模化种植,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合作社等机构建设道地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探索发展“企业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种植营销模式,完善中药材产地追溯体系。对规模化种植黄花蒿、罗汉果、两面针、灵芝、金银花、大罗伞、鸡血藤、穿心莲、玉叶金花、一点红等道地中药材100亩以上的企业或者合作社,按照每年每亩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土地流转费用补贴,连续补贴3年。对规模化种植中药材总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区县,每年给予50万元经费奖励。(《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9.企业兼并重组奖励。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以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对重点推进的兼并重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对并购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并购重组项目,且并购后形成的企业(如分公司)落户在柳州的,按并购重组时实际合同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获得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时按并购重组时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等中介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获得该项补助金额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0.企业上市奖励。对新上市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完成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在A股市场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4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100万元奖励。(《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1.引进龙头企业奖励。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中央企业、上市企业中的生物医药企业,在柳州市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或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并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平台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在竣工投产后可一次性获得不高于200万元的扶持金额。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具体扶持额度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2.研发企业培育补贴。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市场前景的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团队以租赁形式进驻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孵化器。对科研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的项目,前三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同时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

(六)其他工业优惠

43.工业设计创新券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创新券有效期为一年(以创新券发放时间为准)。创新券补贴以单个服务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为计算单位,可使用的创新券额度按不高于服务合同金额的50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比例以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

三、服务业优惠政策

(一)综合性服务业

44.成长性限额以上服务企业奖励。2020年起,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0年起,企业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前两年,年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45.年销售额提速发展奖励。批发业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至50亿元(含50亿元)、5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零售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至5亿元(含5亿元)、5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住宿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至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餐饮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至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营利性服务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至5亿元(含5亿元)、5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二)总部服务业

46.总部连锁经营服务企业奖补。总部连锁经营服务企业奖补。2020年起在柳州市新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总部且在区内外建有10个以上直营店的品牌连锁机构,并申报纳入统计,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三)服务业集聚

47.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未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入驻特色街区经营户超过20家以上)通过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运营管理模式后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及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四)物流服务业

48.新开辟内、外贸班轮直航航线补贴。口岸建设扶持资金。市财政每年增加市级商贸扶持资金1460万元,主要用于内河口岸相关项目扶持补贴。其中,700万元用于进出口企业货运项目补贴,200万元用于口岸外贸集装箱设点项目补助,100万元用于内河口岸贡献奖励项目,400万元用于内河口岸货运班轮项目补贴,40万元用于口岸货物报关报检项目补贴,20万元用于口岸码头集装箱重箱装卸项目补贴。扶持资金总量控制,各项目可以适当增减。扶持标准及申报指南另行制定。(《关于印发<柳州内河口岸提高货运量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有效期:2021年至2023年)

(五)大数据产业

49.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对在柳州境内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主要参与成员中属于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有必要的数据基础,能支撑项目正常运行,有成果展示的实地场景,每年总补贴为500万元,根据最终通过评审项目数分配。(《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六)金融服务业

50.企业改制上市奖励。对注册地在我市,拟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或拟赴境外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奖励400万元人民币,分阶段拨付:第一阶段,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经广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补助60万元;第二阶段,对签署保荐协议并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的,补助100万元;第三阶段,报证监会审核并成功上市后,奖励240万元。对纳入柳州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给予100万元补助,分阶段拨付:第一阶段,拟挂牌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挂牌服务协议且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补助20万元;第二阶段,对成功完成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补助80万元。对纳入柳州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给予30万元补助,分阶段拨付:第一阶段,在政策实施有效期内,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奖励10万元;第二阶段,企业成功完成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保荐服务的证券机构及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财务顾问机构,所服务的企业上市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各10万元,在企业完成上市后一并奖励。(《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51.企业融资奖补。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三农”、双创金融债券,重点推动非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及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落实区市县三级企业上市奖补政策,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400至600万元不等、新三板挂牌企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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