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6-09
好消息!好消息!
还没买房的,买不起房的
小伙伴们注意啦!
柳州鱼峰区又一批公租房
可以开始申请了!
快看看你符不符合条件吧?
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了一则消息:
“柳莲新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416号,
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共计650套,
户型为两房一厅和一房一厅。
“柳莲新居”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建成并陆续交付配租,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规定,现将申请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柳莲新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416号,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共计650套,户型为两房一厅和一房一厅。
二、申请对象
(一)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低收、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
(二)本市市区城镇户籍身患一级或二级残疾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
(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具有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住房困难家庭;
(四)本市市区城镇户籍身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住房困难家庭;
(五)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享受优抚政策的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
(六)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住房困难家庭。
三、申请条件
上述申请对象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不含柳江区),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二)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已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及非住宅视为有房产)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倍以下(含),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66元/月(根据《柳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柳州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执行2021年柳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283元);
(四)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网络图片,与文无关
四、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方式,为方便群众,鼓励申请家庭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提交申请,若申请家庭不清楚网上申请操作方式,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寻求指导。
(一)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6月10日8:00时至2021年7月9日17:00,申请人可登录“柳州市龙城市民云”手机客户端或登录“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liuzhou.gov。cn)网站进行网上自主申请,并将下列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1.身份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上传);
2.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上传);
3.出生证明(共同申请人中未成年尚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出生证明上传);
4.婚姻证明材料(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经法院认可生效的法律文书,时间应为2021年6月10日以前;丧偶单身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材料上传);
5.收入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单位收入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或银行流水证明材料上传、低收、低保、特困家庭除外。)
6.本市户籍城镇低收低保特困家庭的,需提供民政、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低收、低保、特困家庭的证明材料上传;
7.本市户籍身患一级或二级残疾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传;
8.身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已通过医保审批的重大疾病审批表上传;
9.享受优抚政策的优抚对象,需提供优抚证明材料上传;
10.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家庭,需提供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上传;
11.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上传。
图为静兰小区
(二)现场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9日17:00时法定工作时间内,申请人填写《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1)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申请,由社区对下列材料原件拍摄或扫描后上传:
1.身份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提供);
2.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提供);
3.出生证明(共同申请人中未成年尚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4.婚姻证明材料(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经法院认可生效的法律文书,时间应为2021年6月10日以前;丧偶单身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5.收入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单位收入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或银行流水证明材料;低收、低保、特困家庭除外。)
6.本市户籍城镇低收低保特困家庭的,需提供民政、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低收、低保、特困家庭的证明材料;
7.本市户籍身患一级或二级残疾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身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已通过医保审批的重大疾病审批表;
9.享受优抚政策的优抚对象,需提供优抚证明材料;
10.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家庭,需提供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11.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次申请不以提交申请先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排序确定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并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请大家错峰申请。
五、分配规则
1.审核结束后由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公开摇号,由计算机随机排序确定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并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2.申请家庭的配租户型,按照《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规定的配租标准执行;
3.根据项目建设交付情况,具体选房分配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采用现场申请的家庭可自行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iuzhou.gov。cn),在《关于开展“柳莲新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公告》的附件下载、打印《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口的核定按照《柳州市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认定暂行办法》(柳建保字〔2012〕4号)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家庭必须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社保或银行流水收入证明材料。
(五)共同申请人必须提交材料且完全符合保障条件才可认定为家庭保障人口。
(六)所需上传的材料图片须对原件拍摄或扫描后上传。
(七)网上申请受理时系统将于2021年6月10日8:00时开放,2021年7月9日17:00时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正确提交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本申请。
(八)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记入个人住房保障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资格。
附件:
1.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网上自助办理指南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