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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为控股子公司柳州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4 22:44:37 浏览:403

来源时间为:2017-07-07

2013年12月20日,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桦桂”)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签署编号为2013桂柳综授字第004号《综合授信合同》,正和桦桂向桂林银行申请人民币380,000,000元综合授信融资,授信种类为担保承诺、委托投资及双方约定的品种。

证券代码:60075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临2014-045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为控股子公司柳州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背景概述

2013年12月20日,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桦桂”)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签署编号为2013桂柳综授字第004号《综合授信合同》,正和桦桂向桂林银行申请380,000,000元综合授信融资,授信种类为担保承诺、委托投资及双方约定的品种。

2013年12月20日,公司与桂林银行签署编号为2013桂柳综授保字第004-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对外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解除担保情况

2014年5月8日,公司与桂林银行签署《补充协议书》,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编号为2013桂柳综授保字第004-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并自《补充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编号为2013桂柳综授保字第004-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消灭。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偿对方的违约责任。《补充协议书》生效后,即成为该《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至此,公司为正和桦桂向桂林银行申请的380,000,000元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义务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7,000,000元,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28.55,占公司总资产的9.34。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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