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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映红“新高地”

发布日期:2016/7/1 5:53:06 浏览:412

近年来,柳州市以党建工作带动律师队伍建设,创新机制推助律师行业发展,成效显著:柳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多次被评为市“旗帜党委”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柳州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被评为“广西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和“广西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自治区“两新”党工委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确定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和示范点。“流动党员”在律所里安了家“我们律所目前有13位律师,其中4位是党员律师。之前,党员律师的组织关系分别挂靠在不同的社区,现在不一样啦,我们所通过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和鱼峰区两新党工委的联动运作,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党员之家’!”6月20日,说起成立律所党支部后的新变化,广西鱼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余希平喜上眉梢。今年3月,鱼峰律所党支部在白云社区设立了“法律驿站”,党员律师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至今已为社区居民义务开办2场法律讲座。针对党员律师数量多、人员分散、管理不便的特点,以及部分“流动党员”律师不愿意或不方便转移组织关系而导致一些律所虽有党员、却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实际情况,市司法局创新建立了“条块结合”的律师党建工作管理机制,形成了以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统一领导、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行业管理为主,以部分县区司法局属地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正是在该机制框架下,在去年开展的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大行动中,柳州市司法局依托鱼峰区荣军街道党工委、柳江县直机关党工委、融水苗族自治县直机关党工委、柳北区企业党工委和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分别建立了广西鱼峰律师事务所、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广西求衡律师事务所、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和中铁柳物流公司律师办公室等5个独立党支部,实现了全市县、区属律所党组织组建“零”的突破。“五星级”模式促党建规范化去年4月28日,柳州市司法局率先在广西律师行业开启了为期二年的“五星级”律所党支部创建活动,填补了我区律师党建工作的多项空白:建立了柳州市首家县域律所党支部(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立了广西首个国家级贫困县律所党支部(广西求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立了广西首个公司律师办公室党支部(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律师办公室党支部);成立了广西首家发起人全是中共党员的律所党支部(广西瑞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柳州市司法局还在已建立独立党支部的律所统一规范了“八有”标准(有党支部牌子、有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员电教设备、有党旗悬挂、有党建工作制度、有党建学习资料、有党内活动记录、有党建宣传栏);在未建立党支部的律所设立了“律师党建指导员工作室”;在党员人数10人以上的党支部开展了新“三会一课”试点(即:政治理论学习会、党群议事会暨党员合伙人沟通协商会、党员献计献策会和执业技能培训课);要求党员律师带头开展“三个一”活动(每名律师党员每年办理一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义务担任一所学校或社区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律顾问或上一堂法制宣传教育课,资助一名贫困学生或参加一次爱心公益活动),有力地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向规范化迈进。律师党员诠释“爱的奉献”柳州市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经济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群众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律师党建活动的点点滴滴,写满了对社会的爱与奉献。搭建律师党员带头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平台。近年来,全市广大律师党员带头参与大接访、带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为柳州市打造建设“千亿元产区”,建设广西柳州汽车城等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搭建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平台。通过推荐、选举等程序,拓宽律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渠道。先后有6名律师获聘担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7名律师获聘担任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17名律师分别担任市、县(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搭建律师党员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平台。柳州市司法局先后成立了职工、妇女、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6个法律援助维权律师团;还在广西率先建立了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柳州军分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驻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驻老干部局法律援助、驻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和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法律援助等5个工作站。两年来,全市律师党员共开展义务法律讲座25场(次)、接受义务法律咨询4300多人(次),参加信访接待、协助调解纠纷230多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27件,捐资助学15万余元,扶助贫困学生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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