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柳州 > 企业单位 > 正文

广西柳州市重拳整治出租车行业市民举报违规行为有奖

发布日期:2017/9/19 13:13:04 浏览:520

来源时间为:2017-07-12

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15日电(周潇男)为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广西柳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车整治月活动。为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出租车的经营行为,设立了举报奖励办法,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15日电(周潇男)为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广西柳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车整治月活动。为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出租车的经营行为,设立了举报奖励办法,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据介绍,整治期间,交通执法支队加强了客流集散地出租汽车运行秩序管控。并协调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在柳州市火车站、汽车总站站前及周边实施现场驻点执勤,及时制止、查处各种涉及出租汽车的违规经营行为。

另外,执法支队从基层县份抽调了执法骨干,充实到各城区执法大队,对整治期间查处出租汽车违规行为一律重罚。经查实的拒载、议价、强行拼客等行为,依法按3000元上限处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直接吊销车辆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同一车辆涉案3次的,依法吊销该车的出租汽车经营权。

为鼓励市民参与治理,设立了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按照相应规定,经调查,证实该次投诉举报事项属实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租车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被投诉举报人进行处理外,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投诉举报人给予奖励200元。

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诉举报人应当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执法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调查的过程中,会做好投诉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10起,受理市民投诉22起,经调查核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5起。

【编辑:朱柳融】

《广西柳州市重拳整治出租车行业市民举报违规行为有奖》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广西柳州市苏光华、广西柳州市、广西省柳州市、广西柳州市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西柳州市第一中学、广西柳州市古岭酒厂、广西柳州市工人医院、广西柳州市中医院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