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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人可获政府补贴扶持-柳州注册公司

发布日期:2016/1/5 16:33:56 浏览: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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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记者谢永辉

本月是2015年下半年柳州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申报的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向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详见2015年12月29日今报10版)。对于小微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招用什么样的人员可获得社保补贴,又该去哪里申请?记者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了相关政策。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社保补贴

根据《柳州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柳州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的“4050”人员;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含两种)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条件(包括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双下岗家庭成员、失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困难家庭应届大学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其他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特殊情况等)类型条件的人员;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上述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各类从事劳动事务代理和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除外)。

符合以上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企业招用符合以上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从事劳动事务代理和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除外),可按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对用人单位的社保补贴,按其未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申办机构为就业服务中心。社保补贴须当年申报(单位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季申请和拨付),逾期缴费或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新增就业岗位可获社保补贴

此外,根据自治区文件和柳州市实际情况,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新增就业岗位社保补贴:属于柳州市主导产业范围,并经县、区人社部门根据实际认定;在柳州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相比较,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为: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补贴方式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按季度申请和补贴。各申请企业可在每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按属地化原则向企业所在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吸纳柳籍应届毕业生可获岗位补贴

在柳州市(含六县)注册,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聘用员工总数20人以上的企业(含中央、自治区直属在柳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小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5000元/人、大型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去年10月底以前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岗位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去年10月份以后录用的毕业生,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5日。申报机构为所属县区人社局,由县区人社局初审后再报柳州市人社局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社保补贴以及企业录用柳籍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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