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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病例审核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3〕26号)

发布日期:2023/8/15 10:14:53 浏览:30

来源时间为:2023-08-02

各县及柳江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全市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全面配合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现场检查工作的开展,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效能,我局决定通过数据分析,筛查疑似病例进行集中审核,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病例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结合柳州市DRG付费相关监管要求,聚焦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精神疾病等重点领域,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被审计或有举报投诉线索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检查有无诱导住院、挂床住院、不合理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不合理诊疗,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医保支付范围结算以及其他常见违规行为;

(三)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诊疗行为和医保消费数据,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使用医保目录内费用占总费用的90以上,并对自费占比明显过高、实际报销比例明显过低的特殊案例进行重点审核;

(四)检查病案首页填报上传信息与原始病案的一致性,有无“高套点数”“篡改编码”“分解住院”“低标准住院”等违规情况;

(五)检查血透、骨科、心内科等高值耗材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

(六)抽取特殊付费病例,结合柳州市付费政策进行检查;(七)其他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方式

全市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抽检病例集中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专家和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开展检查。根据病例集中审核结果,形成规则,按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撰写检查报告,与检查组现场检查报告合为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报告。

(二)病例筛选

检查组根据数据分析情况选取各定点医疗机构待检病例,原则上要求抽检病例数量:三级医院不少于60份,二级医院不少于30份,一级医院不少于10份。

(三)病例准备

1.全市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接到抽检病例名单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详见附件)排列整理电子版备查病历资料并发送至市医保中心审核专用邮箱Lzybjck@163。com;如需提交纸质病历复印件,可送至市医保中心稽查科。未按要求报送病历材料并拒不改正的,或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违规病例;

2.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接到抽检病例名单后,现场检查进场前准备好病历资料备查,并应保证提供可以查阅病历资料的办公场所。如因准备工作不到位延误检查组检查工作,后果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四)集中审核

计划8月7日至8月25日开展抽检病例集中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工作安排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病例集中审核发现的问题,医保部门在随后开展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中要作为重点来抓细抓实,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参与集中审核的工作人员,应秉承“公正、公平、专业”的精神,认真负责地进行病历审核,发现问题、记录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防止营私舞弊、走过场的检查行为发生。

(三)工作中必须保障病例信息安全,严禁将有关数据私自拷贝外传,防范泄露私人隐私。通过邮箱等公共平台传输数据,请做好加密处理。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关注“柳州市医保定点机构”钉钉工作群的通知消息,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的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和反馈。

五、工作保障

(一)参与病例审核工作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由市医保局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评审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56号)规定支付专家评审费。

(二)各县(区)医保部门业务骨干在病例审核工作中的差旅费由市医保局承担。

(联系人:吴珍,联系电话:2825083)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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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备查病历排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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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专家集中审议效率,对医院端准备的电子版备查病历整理排列顺序、标识统一要求如下:

1.“电子版备查病案”内容分类: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第九条中病案装订保存部分的分类,共15类(见表1);同时附上“费用明细单”。

2.“电子版备查病历”整理排列顺序:为方便检查,统一依据表1的顺序整理排列好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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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病案装订保存部分的分类及顺序

病案序号

病案装订保存分类(调整前)

1

住院病案首页

2

入院记录

3

病程记录

4

术前讨论记录

5

手术记录

6

术后病程记录

7

出院记录

8

死亡记录

9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10

会诊记录

11

病理资料

12

辅助检查报告单

13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14

体温单

15

医嘱单

注:“费用清单”放在最后,标记序号为“16”,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排列好的“电子版备查病历”保存为PDF格式,添加分类名称标签。如:

4.整份PDF文件的病历命名格式为:<医院名称—<病历:序号—<患者姓名—<出院时间。(注:“序号”应与抽检病历清单上的序号相对应)如:

5.每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备查病历文件夹以“医疗机构名称 病历份数”命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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