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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南高速公路柳州段“10

发布日期:2023/7/27 11:41:50 浏览:128

测点,用于监测桥梁状态。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以及《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的相关要求,在桥梁服役期间该永久观测点需一直保留。

柳州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

(现场中央护墙完好的钢钉情况)

(四)天气情况

事发时段天气晴,平均温度19.8℃,最高气温19.8℃,最低温度19.3℃,降雨量0.0毫米,平均湿度66,平均风速3.7米/秒,极大风速7.0米/秒,平均风向26。

(五)???行车记录仪视频情况

1.过路司机张某远提供了事故前其驾驶的浙A1Z29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2022年10月30日04时至04时30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显示:湘F3C375号小型轿车事故前停于第二车道,未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未设置警告标志。

2.黄某疆驾驶的粤BHJ8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载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了该车与湘F3C37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的整个事故过程,视频画面显示:粤BHJ8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TL47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在第三车道上,前方湘F3C375号小型轿车正由第二行车道向应急车道变道,当变道至第二、第三车道之间时,粤BHJ8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TL47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刹车不及与湘F3C37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3.过路司机马某超提供了事故发生时其驾驶在第四车道的浙A3W720号车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显示:在事故发生前,湘F3C375号小型轿车在第二车道缓慢行驶,粤BHJ865号车由第三车道逐渐超过视频车,随后湘F3C375号车向右变道且骑跨第二、三车道分隔线,变道过程中粤BHJ865号车前部与湘F3C375号车右后部发生碰撞。碰撞前粤BHJ865号车刹车灯亮起。

(六)相关单位情况

1.深圳市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系事故车辆粤BHJ8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登记所有人。成立于2016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XXXXXX,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从事装卸、搬运业务;仓储;物流配送及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某姬。

2.深圳市安泰通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朝阳围46号202,是一家以从事道路运输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某阳。

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1号),系事故发生路段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信用代码为91450223MA5NXXXXXX,于2019年3月11日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登记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高速公路收费、养护、维护、施救及咨询服务,交通设施安装、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区,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餐饮企业管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高速公路路外清障作业,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销售,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销售,农畜产品销售(不含预包装食品)。营业期限为长期,是一家国有企业,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在职员工219人,2019年2月15日经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批准成立。分公司内设经理室、党支部书记室、副经理室,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养护站、应急服务站、收费机电部、稽查队6个部门,下辖鹿寨、雒容、官塘、象州北、里雍、江口6个收费站和鹿寨服务区。

4.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用代码为914500005951XXXXXX,于2012年5月7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登记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经营;高速公路绿化、交安、信息网络工程;公路工程试验与检测;高速公路收费;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的购销代理。营业期限为长期,是一家国有企业,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职员工20人。公司下设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合同计划部、协调部、财务部、综合部、交通组织管理部7个部门。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由该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于2016年2月26日开工,2018年12月7日建成通车试运营。

5.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科技”)成立于2010年,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6万元,资产总额18038万元。交投科技设综合事务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安全技术部4个职能部门,桥梁工程中心、岩土隧道工程中心、道路工程中心、智能交通工程中心、试验检测中心等5个工程中心。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工程地质勘察、咨询检测、桥隧监测、智能交通软硬件产品、信息化及科技研发等领域。交投科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延长线G72泉南高速六律大桥西桥头北侧,联系电话0771-2230828,电子邮箱gxjmib0163。com。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以下简称高支二大队)。

(1)勤务安排。10月30日当天,高支二大队在岗26名民警辅警,其中值班领导1人,执勤备勤15人,路面巡逻4人,值班室值班1人,事故备勤5人。其中要求路面巡逻组18时至次日0时不定时巡逻,巡逻时间不少于两个半小时,每次执勤执法,必须按标准佩戴警用装备,检查确保装备适用有效。

(2)隐患排查。2022年度,“警路企”每月均开展联合大检查,对高支二大队所属G72泉南高速路段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报告函复“警路企”各部门。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第一大队(以下简称路政一大队)。10月30日,路政一大队共有4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名,内勤人员2名。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对高速公路主线、匝道日常路面巡查每天不少于1次,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力度,“警路企”建立错时巡查机制,信息共享,共管共治。

8.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路勤大队(以下简称路勤大队)。10月30日,路勤大队共2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分为两组人员每组2人,对高速公路主线、匝道进行日常巡查,对路面反馈进行跟进处理。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1.事故主要原因

张某驾驶车辆在发生第一起事故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且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的过程中未按规定观察相关车道的车辆通行情况,此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死亡事故的原因之一;其驾驶车辆超员(实载6人,核载5人),此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第二次事故的损害后果。

2.事故次要原因

黄某疆驾驶粤BHJ865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TL47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车辆时精神不集中,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未注意观察前方异常路况,未及时发现停在前方相邻车道内的车辆并提前采取减速慢行、变更车道避让等必要安全措施,此行为也是造成此次死亡事故的原因之一。粤BTL47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事故发生时速度为92公里/小时,未超速(该路段货车限速为100公里/小时)。粤BTL47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系不符合技术标准,此行为虽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但该违法行为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

(二)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泉南高速公路柳州段“10·30”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1.张某在第一起事故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引发第一起事故的原因,张某承担第一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某驾驶车辆在发生第一起事故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且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过程中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观察相关车道的车辆通行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是造成此次死亡事故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的作用较大;其驾驶车辆超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之规定,此违法行为很大程度加重了事故后果。综上,张某承担第二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建议由公安交警部门对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并对其在事故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黄某疆驾驶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也是造成此次死亡事故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的作用较小。综上,黄某疆承担第二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建议由公安交警部门对黄某疆在事故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深圳市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行为,以上行为非本次事故致因。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对深圳市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责令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布设的桥面高程永久观测点布设在桥梁混凝土防撞墙内侧斜面上,距离地面高度约30cm,观测点外露约3cm。布设位置不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3.3.3桥面高程观测点的布设要求:“沿行车道两边(靠缘石处),按每孔跨中、L/4、支点等不少于五个位置(10个点)。测点应固定于桥面板上”。

该规范已被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替换,其中桥面高程观测点布设要求修订为:“每孔不宜少于10个点,沿行车道两边(靠缘石处)布设,跨中、L/4、支点等控制截面必须布设。”

观测点现状虽然符合现行规范,但布设时不符合当时规范,此次事故也暴露出在光滑的护墙内表面形成过多凸起物,影响行车安全,存在安全隐患。

(三)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养护部门负责人对事故路段桥面钢钉(永久观测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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