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柳州 > 资讯杂谈 > 正文

柳州公租房政策拟调整,选房顺序如何确定?一起来看

发布日期:2023/6/16 12:01:57 浏览:42

来源时间为:2023-05-17

柳州公租房政策拟调整,选房顺序如何确定?一起来看

2023年05月17日08:26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作者:廖艳明编辑:吴晓雨

南国今报讯(记者廖艳明)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在后续常态化管理中,公租房选房顺序将按照申请家庭通过终审最后一次提交材料时间先后确定。保障家庭因各种原因出现变化,可申请房源调配和调换。调整后,保障家庭生活、工作、子女上学等将更加方便。

两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科邮箱lzszfbzk@163。com

选房顺序与最后交材料时间有关

有关房源调整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规定,柳州市现有公租房轮候家庭(2022年12月底前已取得选房顺序号尚未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由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按照已有轮候号组别顺序组织分配工作;后续常态化提交申请的,按照申请家庭通过终审最后一次提交材料时间先后确定排列顺序,纳入配租保障资格库管理,配租有效期为三年。保障资格有效期满三个月前,保障家庭按规定重新提交申请。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或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保障资格终止。

有房源时,柳州市住建局在信息平台发布报名选房分配通告,公布房源信息、报名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信息。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按照报名家庭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信息平台上公示。原则上,一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一个项目、一套公租房。如已通过审核家庭,因分户原因需申请多套房的,原资格顺序号仅保留在主申请人所在家庭,因分户申请家庭需另行提交申请。公租房房源优先保障已纳入轮候库尚未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再根据房源供应情况面向申请房源调配的保障家庭。正在领取货币补贴转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止补贴发放。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