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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7年第一批公租房补贴,最高900元/月

发布日期:2017/8/27 6:15:09 浏览:921

为有效解决我市公租房轮候库中尚未取得实物配租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减轻保障家庭租房负担,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行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暂行办法》(柳政发〔2016〕48号)相关精神,我市将开展2017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货币补贴申请工作。为确保本次申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申请家庭应符合《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并已取得轮候号但尚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请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受理地点:原递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的社区。

三、补贴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满足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材料、主动申报个人收入状况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社区初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复核。

(二)审核公示:经街道办事处复核通过后,提交城区住建局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在柳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公示。

(三)租赁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名单及材料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供给市房产交易所进行房屋租赁备案审查。

(四)补贴发放:公示期结束次月起开始发放补贴。

四、补贴发放标准

(一)补贴面积:15平米/每人

(二)补贴标准:低保、特困人员家庭按12元/平米发放,低收入及以上家庭按每平米10元发放;

(三)保障人口为一人户的申请家庭补贴按二人标准予以发放;

(四)申请家庭补贴发放上限为900元/月,下限300元/月。

五、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一)《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申请家庭可自行在柳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zhc.gov.cn/tzgg/)上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含单位、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或个人收入情况承诺书等。本次申请各类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如下:

1、低收入标准线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柳州市民政部门(暂不含柳江区)出具的《广西柳州市城市低保审批表》、《柳州市低收入家庭审批表》或《柳州市城市特困人员审批表》;

2、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区城市低收入标准线2倍以下(1914元/人·月,含);

3、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23元(含);

4、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85元(含)。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再婚的,应提供未婚承诺;

(四)申请人与未成年子女户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申请家庭,应提供出生证明;有抚养、赡养或者收养关系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铁路职工(含退休、家属)家庭户还须提供铁路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六)共同申请人已成年尚在校就读的,应提供就读证明材料(含18周岁以上);非本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需提供在本市就读证明或出生证明。

以上材料除《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外,均需核对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七)本次申请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还应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允许保留其原公租房实物配租的轮候资格,且轮候顺序不变。

(二)如申请人租赁房屋为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的,不属申请范围,不予受理。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非本市户籍轮候家庭,不需重新提交社保证明和居住证;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不需重新提交毕业证。

(四)申请家庭保障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的,按《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变更,按审核通过后的人口予以保障。

(五)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范围的家庭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保障,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退出保障范围。

(六)各社区应对申请家庭按不同保障类型进行分类,其中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划归城镇中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类型、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则划归新市民住房保障家庭类型。

(七)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请,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取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责令其退回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必须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工作经费到位,并协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本批次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柳州市2017年第一批公租房补贴,最高900元/月》相关参考资料:
柳州市2017年学区划分、柳州市退休养老金2017、2017年柳州市事业单位、柳州市八中2017年招生、2017柳州市住房保障网、柳州市2017年学区、2017年柳州市教师招聘、2017年柳州市中考、2017年柳州市中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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