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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建立房产信息联网查询机制预防公积金骗贷

发布日期:2016/4/2 14:52:54 浏览:657

央广网柳州3月23日消息(通讯员黄剑铃)记者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局通过搭建房产档案信息查询系统,共享房产登记部门的部分数据,可以方便、快捷地验证业务申请人购建住房行为的真实性,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行为发生,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监管效率。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查询终端,使用专门的查询软件即可登录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市房产档案馆房屋档案信息数据库,只要输入职工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查询其名下在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的相关房屋登记情况,主要包含房产证号、房屋座落、建筑面积、房屋属性、登记时间、所有权人(姓名、身份证)、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办证、合同备案时间、抵押银行名称、填发时间、抵押时间、权利价值、其他限制(查封机关、查封起至日)等相关的房屋信息。

通过共享部分房产数据,极大提升了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有关购房和房产状况的核查能力,服务效率以及核查准确性等方面也得到提高。有效遏制了个别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借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等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堵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漏洞。截止2014年12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系统有针对性地查询抽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1663份,确认未登记备案并退回提取人材料438份,受理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查询若干份。

据了解,2013年1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顺利与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柳州市房产档案馆签订了《房屋信息查询协议书》,正式搭建房产档案信息查询系统,共享部分房产信息数据。由于房产信息涉及公民隐私,为确保公积金中心查询行为的合法性,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如;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申请表格中,均加入了业务申办人的房屋信息查询许可授权,严禁非经当事人授权的查询行为;对接入的查询系统专线及端口终端设备采取保密措施,由2名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管理和查询,并设置口令密码开启,严禁非专管人员使用查询终端;建立职工个人房地产登记信息核查登记制度,记录每一笔查询的被查询人、查询事由、查询日期、查询操作人,可与系统中的日志核对;仅对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职工的购房情况核实以及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时,使用查询系统终端;承诺不向第三方披露、提供相关数据,相关业务办理人员和系统操作专管人员对查询结果和相关房屋数据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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