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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2〕1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9/13 21:39:36 浏览:348

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级行动方案,筹措工作经费,加强检查督促,全面部署推进本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或备忘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工作例会、通报、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效推进工作,确保会议议定事项得到贯彻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涉及市级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

(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章。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有关职能转入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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