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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发布日期:2024/4/2 13:34:07 浏览:20

来源时间为:2023-05-30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任清算组成员的公告

本院已受理公司股东对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公开选任1家社会中介机构与公司股东、董事共同组成清算组。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15日经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7200万元。公司股东为美亚融江水电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树烨电器有限公司。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设、拥有及经营3X18MW水力发电机组和有关设施,以及生产销售电力,公司营业期限截止至2022年9月14日。

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15日经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股东为美亚融江水电有限公司、柳州市树烨电器有限公司。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设、拥有及经营融江浮石水电枢纽工程大坝及相关设施,公司营业期限截止至2022年9月14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为已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编制《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的二级资质及以上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选任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清算组成员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具有稳定的业务团队,派出的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应附有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等。本市辖区外的申报机构须派驻团队常驻柳州办公,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得列支为清算费用。

(四)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清算组成员或管理人办理强制清算或破产案件不低于3件。

(五)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办未结强制清算或破产普通案件数量不超过5件;团队成员人数超过20人的,不超过7件;团队成员超过30人的,不超过10件。普通案件的认定标准以及存量案件数量上限调整按照《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确定。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

如有意向参与竞争,请于2023年6月5日17:00前,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邀请函回执》(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本院指定的电子邮箱:Lzzymst@126。com,确认报名参加竞争。逾期未向本院发送《邀请函回执》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争。

请报名参加竞争选任的社会中介机构确保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若通过《邀请函回执》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中介机构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二)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前项要求提交《邀请函回执》后,请于2023年6月12日17:00前将《陈述意见书》及相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材料电子版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本院指定的上述电子邮箱(文件注明中介机构名称:XXX参与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竞选资料)。《陈述意见书》中强制清算工作方案不超过5000字,内容包括:

1.参选机构的规模、业绩及业务团队的简要介绍;

2.拟委派的清算组成员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的简要介绍,以及参与相关业务培训的说明或相关证明;

3.参与本次竞争的优势;

4.重点陈述拟定的强制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措施、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内容;

5.截止本公告发布时止,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的名称、数量、进度情况及佐证材料;

6.合理的报酬方案;

7.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情形的声明;

8.管理人协会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9.管理人协会对管理人机构的公示信息;

10.清算组成员依法履职承诺书。

参加竞争选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保证《陈述意见书》所载内容及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直接取消参加竞争选任资格。

四、选任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本院将在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二项列明的“申报条件”后,通知初审排名前10的社会中介机构就各自参与本案清算组成员工作的优势向评审小组进行现场PPT演示或陈述,评审会召开前组织各方以抽签方式确定陈述顺序,如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少于10名,则通知全部报名社会中介机构就各自参与本案清算组成员工作的优势向评审小组进行现场PPT演示或陈述。本院将根据各方在《邀请函回执》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抽签及评审会召开时间。

(二)清算组成员选任由本院组成的评审小组,参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的选任破产管理人评分标准评分。评审过程由本院督查室工作人员和会议记录人员负责监督。

(三)参与竞争机构多于3名(不含本数)的,在得分前三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通过摇珠方式随机确定1名社会中介机构为清算组成员,1名社会中介机构为备选清算组成员。

(四)参与竞争机构少于3名(含本数)的,若有2名以上社会中介机构符合申报条件,按得分高低排序,依次确定1名清算组成员与1名备选清算组成员;若仅有1名社会中介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确定该机构为清算组成员,再通过摇号方式在本市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1名为备选清算组成员;若没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竞争或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摇号方式在本市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确定1名清算组成员和1名备选清算组成员。

(五)当选的清算组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辞去职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作出惩罚并向上级法院书面报送处理建议;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本院督查室受理报名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单位、个人涉及法院工作人员在指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0772-2692332。

(二)未尽事宜,可联系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咨询。联系人:于饶、肖舒淼,联系电话:0772-2692467、269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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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组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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