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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3〕67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2/9 10:04:20 浏览:24

通干线与重要旅游景区的衔接。完善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枢纽、游轮游艇码头等旅游服务设施功能,启动柳城知青城码头提升工程、融水老君洞、贝江—融江文旅码头等项目建设;推动县域部分汽车客运枢纽拓展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鼓励发展定制化旅游运输服务;支持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度假休闲旅游、自驾游等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重点办,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柳州市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架构下成立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各工作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和园林、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局、邮政管理局、大数据发展局、柳州海关、柳州海事局、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等组成。专班主要职责:统筹负责贯彻落实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沟通联系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推进工作机制

各部门(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按年度任务目标,承担好各自具体的建设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加强日常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投资任务等方面的跟踪,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全年(当年7月5日前,当年12月20日前)分别向专班报送一次工作阶段性总结材料,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沟通衔接,争取资金支持。各部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投资补助支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规范有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项目建设。

(四)强化用地、用林保障

持续开展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攻坚战,保障项目建设。统筹考虑交通枢纽项目和围绕交通枢纽的经济发展用地布局,支持交通枢纽及其相关产业用地的合理需求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保障。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等建设用地需求;全力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障服务工作,积极向自治区争取林地指标额度,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标。

(五)强化项目管理

实行重点项目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交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建立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制定督查方案和具体措施,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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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项目表(近期实

施类)

2.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项目表(中长期

规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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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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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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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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