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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3/1 19:25:03 浏览:76

来源时间为:2023-2-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陈有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裴侃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交易对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表决股份数为1910963595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润枝、陈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的《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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