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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17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6/5/8 19:51:57 浏览:523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準,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7名,其中临床医师岗位8名,影像技术人员3名,护士岗位2名,药剂人员2名,财务人员2名,详见《2016年度柳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基层卫生系统用编人员统一的岗位聘用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準,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考人员取得符合各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证书,且学历证书必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五)报考人员须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单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对报考柳南区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七)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八)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5月2日为界(含2016年5月2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4月22日)

根据“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广西人才网、柳州人才网等网站公开发布2016年度柳南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柳州市潭中西路68号绿化大楼三楼),咨询电话:0772-3715863。

(3)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资格审查。由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名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查,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準。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并由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经过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考。对于招聘岗位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的,由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报名结束当天告知报考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愿意改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结束第二天(2016年5月16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重新填写报名表格。

加分公示。符合面试环节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于5月17日至5月23日在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网址:x?ArticleID=73145

《2016年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17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简章》相关参考资料:
广西省柳州市柳南区、柳州市教师招聘2016、2016年柳州市房价、柳州市教师2016公招、2016乡镇卫生院招聘、2016年卫生院改革、2016招生简章、2016年高校招生简章、高校招生简章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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