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柳州 > 资讯杂谈 > 正文

1340套!柳州最新公租房房型地段公布,快看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发布日期:2022/10/13 16:33:42 浏览:247

来源时间为:2022-05-18

1340套!柳州最新公租房房型地段公布,快看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2022-05-1815:04:20来源:

广西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顺利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柳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6月1日起,柳州市将开展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5月17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申请受理相关事项公告,此次可申请的房源共计1340套。

广西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截图

申请对象看清条件

申请对象

柳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对象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具备与其家庭相符的条件。

申请条件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要具有柳州市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户籍及居住城区范围均不含柳江区);

在柳州市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包括已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及非住宅)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单位房及享受其他住房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倍以下(含)(2022年柳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381元,两倍为2762元)。

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

具有柳州市城镇居民户籍或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户籍及居住城区范围均不含柳江区);

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全日制),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已与柳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在柳州市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包括已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及非住宅)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单位房及享受其他住房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柳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2021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42元/年,每人每月为3453.5元,1.5倍为5180.25元)。

单身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其父母在柳州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

在柳州市城区公安机关登记并取得《居住证》、累计在柳居住2年以上(以办证点签注的入住时间计算,居住范围不含柳江区);

申请人已与柳州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

在柳州市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包括已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及非住宅)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单位房及享受其他住房保障;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柳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42元/年,每人每月为3453.5元)。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

网上申请方便群众

具体申请方式,有网上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为方便群众,鼓励采用网上申请方式,若不清楚网上申请操作方式,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寻求指导。

网上申请

受理时间:2022年6月1日8时至2022年6月30日下午5时

申请人可登录“柳州市龙城市民云”手机客户端或登录“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liuzhou.gov。cn)网站进行网上自主申请,并将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应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现场申请

受理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午5时法定工作时间内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申请,由社区按照网上申请材料要求对相应原件拍摄或扫描后上传。

即可下载申请表

本次申请不以提交申请先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排序确定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并公示后确认,请大家错峰申请。

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审核结束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公开摇号,由计算机随机排序确定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并进行公示。

享受柳州市区城镇户籍低收、低保、特困家庭;身患残疾特殊困难家庭;获得柳州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见义勇为荣誉的家庭等,可以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查看待分配房源明细,发现共计1340套可以申请,有两房一厅、一房一厅和单间。静兰小区、河西桃花源、杨柳新居、香兰苑等房源较多。

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待分配房源明细

因房源总数限制未能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自行终止。

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信息、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资格。

来源_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值班编辑|卢方诗

值班主任_伍蹈

值班编委_刘山

出品_南国今报全媒体产品传播中心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