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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国税为71家福利企业返税3700多万

发布日期:2015/10/13 21:39:19 浏览:661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今年上半年,柳州市71家福利企业获得返税3700多万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柳州市加强了对各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该市民政、残联等部门对福利企业进行了审核检查;在办理返税方面,税务部门要求各福利企业提交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用工合同、工资领取单以及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柳州市国税部门为该市71家福利企业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返税3700多万元。目前,国税部门已审批返税企业60户,返税额达1400多万元,其余的福利企业返税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记者昨日还获悉,按有关文件的规定,从7月1日起,凡安置残疾人占单位职工总人数25以上,且在岗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增值税返税或减征营业税按当地最低标准工资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在方面,调整后的政策采取工资成本加计扣除的办法,即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退减的流转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安置1.5(含)的残疾人员,但低于25,且残疾人员不少于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但不能享受流转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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