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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大病保险:符合条件人员即日起可办领取手续

发布日期:2019/4/17 23:24:12 浏览:426

来源时间为:2018-08-02

记者从柳州市社保局获悉,柳州市将对2017年7月1日至9月4日未能享受大病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进行大病保险差额补偿发放。符合条件的补偿对象可于8月1日至12月25日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领取,逾期将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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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发放条件

根据自治区以及柳州市有关文件精神,自2017年7月1日起,参加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5700元调整为2850元,报销比例提高10,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系统在2017年9月5日正式上线。因此,这次对系统调整前的7月1日至9月4日未能享受大病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进行大病保险差额补偿发放。

本次补偿发放对象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2017年已缴费的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人员;3、2017年7月1日至9月4日,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285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的,按以下比例报销:0-3万元(含3万元)按照60比例报销,3万-5万元(含5万元)按照70比例报销,5万-10万元(含10万元)按照80,10万元以上按照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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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地点

这次补偿发放的地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的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0772-2158033

柳江区: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86号0772-7265350

柳城县:柳城县白阳中路48号0772-7612313

鹿寨县:鹿寨县金鸡路-1号0772-6820169

融安县: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北路5号0772-8151601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县寿星中路一巷七号0772-5125982

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县苏城光明城7栋一楼0772-861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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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材料

本次补偿发放涉及全市900多人,具体名单可关注“柳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本人办理领取需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疗本、IC卡原件,银行卡复印件或银行存折复印件(注:若提供银行卡请写清楚该银行卡的具体开户银行网点名称)。

如果是代办、代领,则需提供:1、被保险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代办人与保险人的关系证明(注:关系证明指户口本原件、未成年人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户籍派出所的关系证明原件,以上三个只需要提供一个关系证明即可;如代办人为社区工作人员或学校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属社区或学校的相关证明原件);3、城乡居民参保本原件;4、被保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或银行存折复印件;5、代办委托书原件,若被保险人已死亡,被保险人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转款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复印件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补偿领取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12月25日,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补偿,不再补发。2017年9月5日后,柳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系统正式上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时已实现系统即时结算,不再需要手工领取。2

今报记者谢永辉通讯员王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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