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黄显巧)近日,柳州市政府制定印发《柳州市“十二五”后两年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推进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在未来两年完成150家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减排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国家认定,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按照《方案》,至2014年底,完成138家规模化养殖场减排项目建设任务,至2015年底,累计完成150家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减排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国家认定。柳州市将开展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现状调查,确定规模化养殖场减排项目名单;同时,按照粪便堆场容积、消纳土地面积等要求,完成减排项目建设。
其中,五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规模的认定标准为: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只(存栏)、肉鸡50000只(出栏);五类畜禽养殖专业户规模的认定标准为:50头生猪
建好的规模化养殖场,应实施较完善的雨污分流措施,取消所有污水排放口;粪便及污水只能用于农业利用或生产有机肥;粪便堆场需具备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的“三防”措施;尿液或沼液存储池应对池底及四周实施硬化或其他防渗漏措施。
此外,各规模化养殖场还要建立独立的减排项目档案,包括收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合同、消纳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完善养殖对象销售记录、检验检疫记录、粪便及污水处理记录等相关台账记录;粪便用于生产有机肥的,还应提供有机肥厂对粪便的接收证明材料,有机肥生产厂须提供生产、销售记录。
作者:黄显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