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1-09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日发布今年第46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内容显示,柳州市2家经营企业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其中,龙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滨江学府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玻璃酸钠滴眼液被没收非法财物。处罚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罚〔2023〕118号
柳州市龙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滨江学府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何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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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玻璃酸钠滴眼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23年修订版)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没收非法财物。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7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02日
2
柳市监处罚〔2023〕119号
柳州市城中区嘉美绘美容院经营标签内容不全的洋甘菊舒缓修护花露等系列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的甲油胶(黑色)等化妆品案
柳州市城中区嘉美绘美容院
452227198910283621
覃柳春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甲油胶(黑色)、橙花莹透雪肌保湿凝露等化妆品,以及标签未标注使用期限的洋甘菊舒缓修护花露等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7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