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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出台商品房车位销售新规!业主最多只能买3个!

发布日期:2022/2/12 3:29:14 浏览:196

来源时间为:2022-1-30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2021年9月份闹得沸沸扬扬的柳州华润吴姐“车位门”事件?

彼时,柳州华润凯旋门将753个剩余未售车位全部出售给华润凯旋门的商铺业主吴姐。事件甫一爆出便引发轩然大波,坊间指责柳州华润在钻法律漏洞,找了一个“托”来变相逼着业主购买车位。

据了解,此前虽然有规定开发商未售出的车位在公示后可以卖给业主,但并没有规定一个业主或者一套房屋最多能够购买的车位数量,所以才出现了柳州华润吴姐一次性购买了700多个车位的闹剧。

虽然最后迫于压力,柳州华润与吴姐协商解除了车位买卖合同,但如何杜绝华润车位门事件的再次上演也引人深思。

现在好了,柳州车位最新销售规定出炉,彻底杜绝柳州华润车位门事件的再次上演了。

▲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

近日,柳州市住建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柳建房字〔2022〕5号文件,对柳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中有关车位租售有关问题进行了最新规定。

通知中明确规定:当小区住宅车位规划配置比例大于1:1时,一套房屋最多可以同时购买3个车位;而在小区住宅车位规划配置比例小于等于1:1时,一套房屋只能购买1个车位。

同时,为了杜绝类似去年柳州华润车位门事件的再次上演,上述通知中特别规定:开发商将车位销售信息和情况在该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3个月仍未能全部售出的,对剩余未售出的车位,该项目购房人可以购买,累计不超过3个车位(含预售阶段已购买车位)。

看到上面这个规定,我的好朋友九伍二柒舒了一口气:

丨柳州华润吴姐一次性购买了700多个车位的闹剧,终于再也不会出现了!

据悉,上述通知中还规定,车位应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车位不得销售给该项目购房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并提前七日向业主公示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人可以临时按月将剩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据了解,上述规定从通知印发之日,即2022年1月30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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