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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攻坚二季度稳住上半年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0/5/21 20:46:46 浏览:720

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延长至2年。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相关待遇。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日期从2019年12月12日起。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我市失业保险金的80。

(十八)稳定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3月至6月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一倍,并在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除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增支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外,其余部分在中央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给予80补助外由地方财政按现行渠道予以保障,由市级财政及各县级财政按规定做好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安排。

(十九)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大猪肉、禽肉、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储备,落实自治区下达我市储备粮和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在冻猪肉储备方面,截止6月30日,在2019年已完成自治区下达的528吨猪肉储备任务的基础上,新增市一级储备360吨。同时按规定做好两会期间冻猪肉投放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各县区、开发区继续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保供稳价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6月30日前除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政策外,审慎出台提高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政策措施。

(二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快下达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和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下达二季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易地扶贫安置点义务教育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力争6月底前支出进度达70。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双线四包”责任制,紧盯开学关键时间节点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举措,做好劝返工作。继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198”指标成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危房改造和住房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6月底前“四大战役”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七、着力强化政策支持

(二十一)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加快下达2020年市本级项目建设类财政专项资金,力争上半年支付率超过50。完善项目融资对接推进机制,用足用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融资专项资金。

(二十二)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做好自治区反馈柳州市专项债券项目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将自治区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到项目并立即使用。谋划储备一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做大项目储备规模。加快提前批准的20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力争6月底前全部形成实际支出。落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和项目配套融资的支持政策,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十三)抢抓发行特别国债重大机遇。做好向国家申报的总投资1351亿元、申请中央资金522亿元的780个特别国债项目追踪工作,抓紧谋划储备一批新的重大项目。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力度和项目建设进度,实行红黄牌工作预警制度,对执行力度差、建设工作滞后的项目进行前兆预警。

(二十四)加大金融保障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力争6月底前企业债券发行规模220亿元。完善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我市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力争6月底前我市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企业1400家,发布融资需求90亿元以上,撮合融资30亿元以上(含授信)。

(二十五)持续开展实体经济降费。组织开展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电力市场化专场交易,实现220千伏电解铝用电到户综合电价0.365元/千瓦时,加大电解铝收储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帮助10千伏大工业用户(两部制用电)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实现两部制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自2月1日至6月30日,对我市生产医疗防疫物资企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予考核。配合自治区做好降低桥隧比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相关工作。

(二十六)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开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预审批 并联审批”,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工作,做到即到即办。采取规划调整方案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联融合方式,优化独立选址论证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柳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一致性处理,强化规划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将全国重点镇以外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积极做好自治区统筹保障用地指标项目指标核销工作,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和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做好其他项目用地指标保障。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快新增耕地核定进度,保障重大项目耕地占补需求。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中被征地农民社保审核意见、使用林地批复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使用林地批复需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用地前补齐,被征地农民社保审核意见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诺在供地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事项,可批准土地征收,切实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加快推进产业用地、房地产用地供应,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对于工矿仓储用地、房地产用地项目,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容缺办理规划许可审批。

柳州市成立综合精准施策工作专班,由分管经济综合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本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担当尽责、积极干事创业,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稳增长工作和政策的落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本措施执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6月30日。执行期间,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国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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