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外来工可获房补---从6月中旬开始,非柳州市户籍来柳务工人员,可到居住社区申请租房补贴,每户每月补贴300-900元。申请人应主动提供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有居住证明材料,含社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本报柳州讯
从6月中旬开始,非柳州市户籍来柳务工人员,可到居住社区申请租房补贴,每户每月补贴300-900元。今年,柳州市将有3000户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受益。柳州给外来务工人员发租房“红包”为广西首例,并对申领条件进行了调整。柳州市住建委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柳州长期驻扎,为柳州做出贡献的,都应得到保障。”
此前,申请条件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94元。但是,家庭人均收入如何认定,没有具体说明。现在调整后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以申请家庭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为应发数额扣除五险一金后计算。
关于社保的缴纳,以前的申请条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与柳州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在柳州市区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指五险)2年以上。现在调整为:从2013年6月1日起,自申请日之前在柳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缴纳期间中断不超过六个月。不另行区分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交。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自申请日之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即可。社会保险缴纳实行一年一审,申请人须在发放补贴期满前一个月主动提交社会保障证明材料,未参加年度审核或未通过年度审核的,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申请人应主动提供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有居住证明材料,含社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因申领条件等内容调整,申请受理时间也相应延长,原定6月13日至7月12日,共计1个月。调整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