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2-5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集聚度较高、发展特色鲜明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引领和带动农村电商发展,我局拟开展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电商示范村”的范围是柳州市内拥有特色农产品、手工业品、旅游产品,交通、通信、人才等基础条件较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效显著,能在推动农村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
(二)建有电商服务网点并正常投入使用,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50万元;
(三)有1家以上开展电子商务经营的企业、合作社;或3个以上开展电子商务经营的家庭户数;
(四)有创业带头人,辐射带动当地村民创业就业致富。
二、申报材料
(一)示范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现有网店数量、电商服务点运营、大学生返乡创业电商扶贫等情况。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电商服务网点及联络人员情况。
2.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及其交易额截图。
3.企业或合作社营业执照。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每个县推荐2个村,城区根据实际推荐。
(二)评审。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三)评定。对评审通过的授予“柳州市电子商务示范村”称号,并给予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倾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筛选,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于12月12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电商科)。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柳州市电子商务示范村申报表
2019年12月5日
联系人:杨欢,联系电话:2631651,邮箱:fwyfz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