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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男子KTV内猥亵少女被警方刑事拘留

发布日期:2016/9/30 14:39:15 浏览:535

9月26日凌晨,柳州27岁男子莫某因在中山西路一KTV包厢内猥亵17岁少女阿玲被警方抓获。本来是朋友聚会庆生,莫某却在阿玲上厕所途中,将其拽入无人包厢内掀起裙子猥亵其下体。目前,莫某已被柳州警方刑事拘留。

中新网柳州9月28日电(陈方胡志彬)9月26日凌晨,柳州27岁男子莫某因在中山西路一KTV包厢内猥亵17岁少女阿玲被警方抓获。目前,莫某已被柳州警方刑事拘留。

9月26日凌晨,莫某和朋友在柳州市中山西路一KTV开厢为朋友庆祝生日。因为莫某对有一面之缘的阿玲有好感,于是让朋友约其出来玩乐。莫某看到阿玲到场后,与其喝酒玩乐相聊甚欢。凌晨2时许,莫某看到阿玲起身上厕所,便一路尾随,并在其上完厕所返回包厢途中拦住阿玲,直截了当地问其是否对其有好感,是否愿意与其发生关系。

遭到阿玲的果断拒绝后,莫某将其强行拽入一个无人包厢内,并将其按在地上,掀开其裙子,将手伸入内裤里抚摸。其间,阿玲大声呼救,并强行反抗,无奈由于力量弱小,根本不是莫某的对手。最后,阿玲趁着莫不备,强行挣脱才逃了出来。

事后,阿玲发现自己的下体出现流血迹象,立即向城中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报案。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出动,第一时间将嫌疑人莫某抓获。

在警方审讯中,莫某对自己猥亵行为矢口否认,辩称是两情相悦才做出的举动,称在包厢喝酒时阿玲对自己颇有好感,对其搂搂抱抱其也没有拒绝,所以他所作所为是水到渠成,合情合理,并不违法。对于莫某的否认,办案民警进行了大量调查工作,经过二十来个小时的调查取证和审讯工作,莫某最后才对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猥亵的行为,并表示愿意赔偿5000元损失让此事“私了”。但因触犯了刑法,莫某想通过“私了”逃避责任的“点子”被拒。

目前,莫因涉嫌猥亵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经交由刑侦部门进一步调查。(为保护受害者隐私文中的阿玲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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