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柳东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事业单位,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各县、区教育局,柳东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事业单位,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9号),为做好柳州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联系人:胡香君,联系电话:2629350。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电话:城中区:2612261,柳北区:2539121,柳南区:3727401,鱼峰区:3163324,柳江县:7214990,柳城县:7613460,融水县:5123642,融安县:8138942,鹿寨县:6814943,三江县:8611593。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在柳州市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4、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将于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柳州市管辖区内。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四)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人员的学历要求,按照《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桂教师范〔2012〕31号文件执行,即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是经过教育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审核备案的人员不予认定)。五)申请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申报人员可放宽至三级甲等。六)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四、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1.系统开放时间
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3月21日-5月2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
系统第二次开放时间:6月13日-7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
2.考生网报申请时间
考生网报申请时间:2016年4月5日-6月30日。
3.考生在网报申请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4.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五、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1.时间
第一次现场审核认定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第二次现场审核认定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2.地点: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西裙楼,可乘78路、54路公交车在市民广场站下车即到)。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咨询各县、区教育局。三)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需提交材料1.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3.《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
4.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