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柳州 > 百姓生活 > 正文

柳房金函〔2020〕37号关于征求《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0:34:49 浏览:421

来源时间为:2020-12-14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我中心草拟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7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建议发至我中心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

(联系人:陆镇海,电话:2839969,邮箱:lzzfgjjyjzj@163。com)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减轻我市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购房缴存人的还贷压力。经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开展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以下简称: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是指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办理的商贷,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结清商贷,在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结清商贷,将商贷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二、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参照市公积金中心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且同时符合贷款额度不高于商贷的贷款本金余额的要求。

三、业务办理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市公积金中心的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了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商贷(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该商贷仍在正常履行还款约定,且商贷发放行已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商转公顺位抵押合作协议。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已签约,其他商业银行将陆续跟进合作。

(三)借款申请人已取得该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且该自住住房只办理过商贷发放行的一笔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记录。

(四)该自住住房在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期间不能增加其他抵押权人。

(五)仅受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差额部分需自行结清。

(六)仅受理商贷发放行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为同一家银行的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

(七)商贷的抵押物位于市区,并由商业银行市区营业机构发放。(本条所指市区不含柳江区)

四、为满足缴存人对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不同需要,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陆续推出其他委托贷款银行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

五、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正式施行。

六、如需了解办理详情或业务一次性告知清单,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72-12329咨询或至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委托贷款银行网点(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见市公积金中心官网)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li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了解。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

??月??日 ??

—7—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