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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交通部门4名干部被处理一恶势力团伙被端掉

发布日期:2019/4/9 16:55:50 浏览:556

来源时间为:2019-04-02

○○记者吴祉婧

晚报讯在昨天召开的市出租车行业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吴永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鸿翔分别就出租车经营服务乱象问题阶段性审查调查情况、出租车行业有关涉黑涉恶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其中,交通部门4名干部被处理,一恶势力团伙被端掉。

4名交通部门干部被处理

吴永辉在通报中提到,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宁,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简称“交通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谭刚等同志党纪政务处分,对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下简称“运管处”)处长洪伟林进行立案调查。

通报称,韦宁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推动我市出租车经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缓慢,对恶势力长期破坏我市出租车经营环境、下属二层单位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等导致出租车经营乱象蔓延,造成恶劣影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韦宁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陈建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主管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运管处、交通执法支队等工作期间,推动我市出租车经营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缓慢、对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抓落实、不认真督促整改交通执法支队、运管处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导致出租车经营乱象蔓延,造成恶劣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陈建同志撤销中共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由副处长级降为正科级。

谭刚同志违反工作纪律,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未能发现有关出租车驾驶员欺行霸市等行为;对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处理出租车经营服务投诉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不整改纠正,致使出租车乱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谭刚同志撤销中共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书记、支队长职务,由管理岗六级降为管理岗七级。

洪伟林同志担任交通执法支队支队长期间,对该支队长期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情况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作为运管处处长,自身不作为、不担当,对出租车行业管理混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对洪伟林同志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阶段,市纪委监委继续针对前期办案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端掉一个恶势力团伙

王鸿翔在会上说,在我市开展“违法五车整治”及“出租车乱象整治”工作期间,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在我市汽车总站等场所有部分出租车司机长期霸口经营。市公安局立即成立“2·1”专案组,组织开展专案调查。

经持续深入的缜密侦查,市公安局成功侦破“2·1”出租车司机恶势力团伙专案,先后查获涉案人员19人。公安机关经依法侦查查明:从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等人,经事先预谋,长期驾驶出租车在市汽车总站、白沙客运站、莲花客运站等地占道,以堵车、言语威胁等方式排挤外来正常运营的出租车,迫使正常营运的出租车无法在汽车总站、白沙客运站、莲花客运站等地载客,以达到该团伙实施拼车、乘客议价不打表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而赚取更多的车费。

该恶势力团伙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涉嫌强迫交易罪。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刘某某、李某某3人已被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某等8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余8人经审查后,因情节轻微已教育释放。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公安机关也正进一步加强对其中保护伞情况的调查。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和联系,共同做好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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