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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引争议法援律师来帮忙

发布日期:2016/5/3 7:26:20 浏览:546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李斌)法律知识不清楚,请律师又没有钱,势单力薄无法与企业单位抗衡,这是不少劳动者在遭遇劳动争议纠纷时遭遇的窘境。4月27日,记者从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站了解到,法援律师进驻,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给劳动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标志着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与法律援助衔接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市民韦先生1991年12月进入柳州某机电设备公司工作。1992年2月,韦驾驶用人单位车辆运输工作途中被车辆撞击发生交通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六级伤残。2005年12月25日,韦先生与单位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双方劳动关系承续期间,用工单位经常以低于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2013年因用工单位的土地被铁路部门征收停工18个月,获停产停业补偿费228万余元,而韦先生应每月获得停工待岗生活费3400元,但用工单位每月只支付791元,尚有4.6万余元未支付。

2015年5月8日,韦先生申请仲裁主张补发被克扣的工资和停工待岗生活费时,单位却以其不服从安排工作消极怠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因多次与用工单位协商均无果,去年12月,韦先生来到劳动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工作站律师指出用工单位解除韦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缺乏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双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劳动权益。然后,律师又为受援人整理决定本案法律事实的关键证据,后帮受援人代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今年1月,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裁决韦先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以及补足工资等共计3.6万余元。

据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文霞介绍,去年3月底,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成立运行,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都会有专门的律师在岗接待当事人的来访,为劳动者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相应的法律服务,截至今年4月,工作站已经累计接待1600余人,其中涉及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追偿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争议等多方面。市民如果遭遇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前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军事博物馆正对面)柳州市社保局新办公大楼5楼劳动争议仲裁院寻求相应法律援助。1

《劳动关系引争议法援律师来帮忙》相关参考资料:
修改胚胎基因引争议、引争议、燕京学堂引争议、林治波引争议、新校车标准引争议、一元奖学金引争议、公判讨薪民工引争议、新四军借条引争议、法援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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