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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未备案,广西柳州2家美容店受处罚

发布日期:2024/1/17 16:56:20 浏览:11

来源时间为:2023-08-31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广西古黛美容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柳州市城中区滴欧美容中心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罚〔2023〕54号

广西古黛美容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广西古黛美容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91450203MA5NE1C88C

罗东东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非法财物;

2.罚款。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8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9日

?

2

柳市监处罚〔2023〕67号

柳州市城中区滴欧美容中心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柳州市城中区滴欧美容中心

92450202MABNAM58XT

高丽绿

当事人经营未进行备案的进口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充分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五十九条、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非法财物;

3.罚款。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3年8月21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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