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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2〕6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3 15:24:35 浏览:175

来源时间为:2022-07-31

柳政办〔2022〕69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

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柳州市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确保柳州市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新”总要求,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持续推进“三大建设”,加快构建“八大体系”,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加快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打造新时代柳州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二、建设目标

构建“3+3+1”的目标产业体系,即构建以汽车+工程机械+轻工(智能家电)为龙头的先进制造业产教融合体系,构建以智能轨道 智能电网 生物制药为龙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教融合体系,构建以工业设计、大数据为重点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符合国家“十四五”发展方向、具有柳州特色的新时代产教融合城市发展体系。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明显提升,高校对汽车产业、工程机械、智能轨道、生物医药、智能电网、工业设计等产业的支撑作用显著提升。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数字产业产教融合体系,打造柳州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示范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

三、试点任务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资源布局

将产教融合纳入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等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优化产业、教育、科研资源布局,促进各类要素集聚融合。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明确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依托柳东新区、规划中的柳州大学城建设产教融合园区,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瞄准柳州产业基础,率先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开展产教融合型行业试点,加快探索“引企入教”“引教入企”的路径模式。

(二)推动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

发挥规划在资源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优化产业、教育、科研资源布局,以“3+3+1”体系需求为引领,培育一批经济型、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产教融合共享平台载体,推进校园、产业园、研发园“三园融合”。到2025年,建成30个示范特色专业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成1所高层次本科院校,布局建设10个产教融合联盟,努力培育10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区域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教育与柳州市域内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适应度对接性显著提升。

(三)建设产教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行业人力资源供需预测与预警,把人才供需预测与预警作为院校调整学科专业布局、确定招生规模的主要依据。鼓励职业院校设置面向新兴产业和人才紧缺行业的专业方向,建成支撑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系统。加大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三教”改革。推动职教与普教的融通,建立职业教育启蒙制度,打造各层次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新格局。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工作,打造广西职业教育高地。发挥企业在职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支持建立校企共建共管“双创”基地、二级学院和产业学院,支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立股份制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到2025年,共享引智引入高层次人才100人,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留柳州比例达25,中等职业教育本地(区内)直接就业率70(不含升学、入伍人数),吸引回柳州大学生就业创业50000人,人才链条相对完善,区域人才活跃度显著提升。

(四)构建政校行企无缝对接新通路

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组建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搭建行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引导聚合带动各类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多渠道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院校、政务、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打破校企信息壁垒,有效解决校企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建设产教融合要素共享机制,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和创新要素双向流动。建立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机制,形成以产教融合实效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

设立柳州市产教融合推进中心,针对产教融合全局性问题开展研究,提供制定产教融合战略、规划、政策与方案的编制咨询服务。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围绕柳州市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畅通从产业创新源头到应用研发、规模生产和经营服务全链条,促进各学校、学科、专业精准定位产业需求,特色发展,打造互为供应链的资源吸附与组织方式。搭建国际引智工作平台,多种形式提供智力支持,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四、重点工程

(一)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工程

依托柳东新区和北部生态新区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园区),结合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定位和特点,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参与智能交通产业园、生物医药创新园等一批校企研密切协作的产教融合园区及研究院、产业学院、创新创业基地等行业或区域性示范基地,推动园区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利用柳州市作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城市的基础条件,推动柳州对接引入欧洲高校科创资源,依托欧洲高校科创平台,推动设立柳州离岸创新创业中心;依托广西科技大学“三院五中心”打造政产学研用平台;依托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产业合作中心搭建中法现代服务国际学院平台。

(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对接先进制造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聚焦汽车、工程机械、轻工、智能轨道、智能电网、生物制药等重点领域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广西(柳州)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柳州汽车产业智创产教融合基地、中国—东盟智能轨道产业综合实训基地,上汽通用五菱国际化人才培训中心、工程机械产教融合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西中草药产教融合创新基地等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类项目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共建研发基地、产业学院、企业技术工程中心、产业发展研究院、产业技术实验室、成果转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三)产教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自治区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云平台,加快市场用人需求信息共享与智能匹配,汇集人才培养、企业需求、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就业服务等各类校企研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对接和相关增值服务。构筑人才成长数字标签,通过数字化测评工具,加快对应用型人才实践技能、创造能力的分析、记录与评价,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素质的数字人才数据库,连接产教融合型的院校、企业、园区、实训基地等建设主体,促进产教融合人才要素的流通共享。

五、支持政策

(一)财政扶持政策

继续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并对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给予适当倾斜。确保新增财政性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 发展专项 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

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凡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性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培训补贴。职业院校在企业参加实习学生按规定落实教育部规定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鼓励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团队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以及经所在学校同意后通过在企业兼职、开展社会服务等方式所获薪酬等收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全面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自主处置科技成果并自主确定收益分配比例政策。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7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国家和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适时出台校外实训基地相关认定及管理政策,对职业院校定点实习的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实训基地,在连续为柳州市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习服务2年后,经评估合格的,可申请实训基地建设补助经费10万元。实训基地建设经费仅用于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护。

支持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共同成立一批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联盟,每个联盟需团结10家不同类型的学校,开展符合教学规律的劳动教育。每个联盟需吸收不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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