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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举行“3

发布日期:2022/2/22 20:22:23 浏览:169

11日上午9点,我市在万达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商务委等近30个单位联合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教授群众消费维权知识。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旨在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

活动现场,市工商局、市消协公布了2015年度柳州市工商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示了2015年下半年柳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以此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市工商局、市消协等30多家单位还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并指导消费者如何识别真假商品。

与此同时,我市各工商分局、各县工商质监局还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并派人在现场登记本辖区的消费投诉,共同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据悉,2015年度,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全年共受理申诉举报咨询177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4.67万余元。目前,全市已创建消费教育基地示范点12个,全市创建消费教育基地209家,共开展各类消费讲座活动116期,受教育达3.16万人次;全市建立“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站点2208个,接受消费者投诉56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08万元;同时,工贸、五星等15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12315消费争议企业直通车”队伍,去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万元。消费维权、消费教育、消费引导等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

此外,去年工商部门共组织抽检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纺织品、珠宝首饰等21类商品共448批次,组织抽检服装、箱包、消防产品、家用电器、节能灯等多类商品300余批次。在组织抽检的448批次中,发现不合格商品172批次,不合格率为38.9;立案调查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140起,结案124起,罚没100.6万元,没收电动车、化肥、汽车导航仪等一批不合格产品,有力打击了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去年的抽检区域覆盖全市四区六县,抽检场所覆盖大型商超、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等多个经营场所。

据悉,在“3·15”期间,市工商部门还将组织市民群众参观市工商局打假成果消费维权展示厅,并开展“消费维权乡村行”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到打假维权工作当中。

副市长崔惠柳出席活动。(叶露婷林焰罗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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