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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4/27 2:23:55 浏览:812

”高速公路网,推动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5。加快形成“一主一辅”铁路解编系统,新增东环线木耳、东港、南彭等货运站,形成全市“1 2 12”铁路货运枢纽。利用既有铁路枢纽环线、铁路二环线扩能改造,形成“四纵四横”市域铁路网。加快新田港、珞璜港专用线建设,启动龙头港专用线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区县政府,中铁成都局集团等)

四、提升通道物流服务效能

一)强化主枢纽分工协作。

以主城区(含江津)为依托,打造形成分工协作、高效衔接的货运通道市域主枢纽。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重点提升国际铁海联运、国际铁路联运和国际铁路班列中转集结能力。果园港国际多式联运枢纽重点提升水水中转、铁水联运、公水联运能力,推动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与长江航线联动发展。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重点提升跨境公路运输能力。重庆航空物流园重点提升国际航空运输和陆空、空空转运能力。江津珞璜物流园发挥区位和设施优势,提升主城区铁海联运、国际铁路联运和公铁联运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重庆机场集团等)

二)发挥辅枢纽支撑能力。

以万州、涪陵为依托,打造通道市域辅枢纽。万州建设新田港及铁路专用线,重点发展辐射渝东北、川东北、陕南、鄂西等城市群的联运中转集结业务。涪陵启动龙头港及铁路专用线建设,重点发展辐射长江中上游、渝东南、贵州北部地区的化工、大宗商品等专业物流的联运业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等)

三)打造干支联动的重要节点。

以黔江、长寿、合川、綦江、永川、秀山等区县为依托,打造通道市域重要节点。建立与主辅枢纽的快速联动网络,形成辐射川东、黔北、陕南、鄂西、湘西等重要物流节点。开行兰渝、青渝、宁渝、新渝等支线集散班列,与主辅枢纽形成直达、中转、接续的多元化班列产品。(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等)

四)畅通主辅枢纽之间“微循环”。

加快推动铁路环线、团结村集装箱中心站、鱼嘴铁路货运站、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鼓励团结村集装箱中心站、鱼嘴铁路货运站、小南垭货运站、涪陵站、万州站等铁路货运场站之间开行铁路“小运转”班列、阶梯直达班列,依托高效快速的公路网络建立货物快速集散通道,加强主辅枢纽自动化、智能化等智慧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主枢纽—辅枢纽—重要节点”之间形成有效、便捷的“微循环”。(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中铁成都局集团等)

五)提升运输组织能力。

加密重庆至北部湾港的铁路班列,开行至湛江港铁路班列,探索与海南洋浦港合作。稳定开行重庆至越南国际铁路联运班列,研究布局沿中老、中泰、中缅铁路的境外物流基地。提升跨境公路班车运行质量,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框架下,探索建立重庆至东盟国家的跨境公路直通模式。建设区域国际航空枢纽,引进驻场货机运力,力争引入基地航空货运企业,鼓励开展陆空联运、空空中转、铁空联运,完善国际航空中转网络。(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重庆机场集团、重庆国际物流集团、中新南向通道〔重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

六)强化出海出境大通道高效衔接。

统筹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班车等多种运输组织方式与中欧班列(渝新欧)高效衔接,发挥路桥纽带作用,减少货物中转时间,提升东盟国家经重庆至中亚、欧洲的联运服务品质。依托果园港、新田港、龙头港、珞璜港实现铁路班列和长江航运的中转联运,推广“沪渝直达快线”运营模式,提升铁水联运组织效率。依托江北国际机场,提升陆空转运水平。加强通道与沿海、沿边、沿江节点联动。强化重庆主辅枢纽与北部湾港、洋浦港、湛江港的协同联动,增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东部沿海港口的合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重庆机场集团、重庆港务物流集团、重庆国际物流集团、中新南向通道〔重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渝新欧公司等,有关区县政府)

七)打造境内外供应链节点体系。

整合各区域、行业资源,建立全国性物流服务网络和专业化物流基地,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开展增值服务和综合物流业务,形成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在新加坡、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等地区建设境外分拨集散中心、海外仓和集装箱还箱点。构建重庆国际物流供应链节点网络,提升物流服务范围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重庆国际物流集团、中新南向通道〔重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渝新欧公司等)

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巩固提升重庆口岸“7×24”小时通关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推行“提前申报”模式。全面实现口岸作业单证电子化流转。动态调整并公开重庆口岸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口岸物流作业时限。与沿线海关推进“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改革,共同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口岸的协同发展,全面实施货物跨关区便捷流转。搭建与东盟国家的海关合作机制,探索安全智能锁在跨境铁路和公路运输中的应用试点。巩固中国—东盟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机制,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牵头单位:重庆海关;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

五、促进通道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一)发展通道经济。

充分发挥通道纽带功能,推进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甘肃等通道沿线省区共建一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汽摩、智能制造、数字经济、金融等产业,联合打造创新型园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推进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发挥重庆与东盟国家产业互补优势,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重庆企业参与马中关丹产业园区、中印经贸合作区、泰中罗勇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等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建立加工和集采中心。吸引东盟国家知名企业来渝投资发展,聚焦智能装备、精密仪器、生物医药、农副产品加工、汽摩产品、通信器材、能源化工等产业,建设一批国际经贸合作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等)

二)培育枢纽经济。

围绕重庆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做大电子、汽摩、生物医药、材料、装备、消费品等产业,打造高品质陆港经济区,完善铁路口岸通关设施,拓展国际商贸流通服务功能。围绕重庆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发展航运经济,拓展果园港大宗商品分拨中心交易功能,建设粮食、钢材、金属矿指定期货交割库和交易中心,建设水运服务集聚区,推进长江沿线临港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建设国家级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和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培育发展通用航空整机、机体零构件、无人机、机载设备等,形成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高端产业体系。(牵头单位:有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

三)促进贸易提质增量。

完善进口商品分销体系,鼓励跨国公司在渝设立区域性物流运营中心,依托主辅枢纽建设集采购、展示、交易、仓储、分拨、集散、转运、衔接、流通加工、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和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推动以电子料件、跨境电商、冻品生鲜等为主的保税区内仓储分拨业务开展。建设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东盟商品馆,丰富进口商品种类。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欧洲与东盟国家的优势产品在渝集散、分拨、中转、销售、结算等,推动西部地区大贸车、平行进口车及零部件和过境转口东盟的欧洲汽车通过重庆口岸分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区县政府等)

四)积极发展特色物流。

加快完善跨境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发展铁路冷藏运输、冷藏集装箱多式联运及公路冷藏集装箱,支持通道市域主枢纽开通冷链班列、班车,开展航空冷链物流服务,积极构建重庆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双向冷链物流通道。支持江津建设中国西部(重庆)东盟农副产品冷链分拨中心,鼓励发展冷链配送新模式。依托综合保税区及保税物流中心,推动建设跨境电商公共仓储、海外仓储、退(换)货中心等智能集散中心,完善服务平台功能,促进通道公共信息平台与跨境电商平台对接,建设内陆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积极推动专项物流发展,支持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果园港国际多式联运枢纽发展大宗物资和商品车物流,支持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发展摩托车和电子产品物流。(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等)

六、提升通道对外开放水平

一)发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效应。

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探索建立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重点合作示范区,加快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中新航空产业园等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跨境融资通道、多式联运示范基地、智慧物流等重点项目,引导和支持新加坡企业在渝投资兴业。拓展中新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服务功能和应用,推动重庆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的数据传输。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推动更多项目实质落地。(牵头单位: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

二)发挥开放合作平台作用。

利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一带一路”陆海联动发展论坛等合作平台,加强国际商贸合作,拓展与东盟及通道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举行西部陆海新通道境外推介会,搭建面向东盟国家双向投资合作服务平台。支持开展通道相关的物流、金融、海关、信息互联等专题论坛和研讨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金融监管局等)

七、强化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一)强化统筹组织协调。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重庆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强化部门职能职责和区县属地责任,推动落实本方案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

二)加强政策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减政放权,降低物流相关费用。落实土地政策,保障通道交通基础设施、国家物流枢纽等项目土地供应,简化用地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对通道建设运营给予财税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等)

三)强化人才培养交流。

加快推进本地高等院校实施现代物流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教学实践基地和物流技术中心,培养实用型物流人才。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培养物流人才,常态化开展人才交流。开辟物流紧缺人才“绿色通道”,重点引进熟悉国际物流业务和现代供应链管理的中高级管理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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