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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8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入库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2023/9/12 17:21:14 浏览:38

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GDP增长的贡献也越来越大。2018年各县区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培育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入库企业30家,12个县区开发区除鹿寨县外均有企业入库。柳东新区入库企业最多,入库6家,其次是柳南区,入库5家,城中区入库4家。城区和开发区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主要集聚地。北部生态新区(原阳和工业新区)入库的2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是2015年以来才有了企业入库。

表4柳州市2018年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申报入库企业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个

城中区

鱼峰区

柳南区

柳北区

柳江区

柳城县

4

3

5

3

1

2

鹿寨县

融安县

融水县

三江县

柳东新区

北部生态新区

2

1

1

6

2

二、入库企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从全市角度看,入库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限。由于企业刚申报入库,总量规模有限。在46家入库企业中,营业收入(申报时的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仅有1家,6000万元-8000万元的企业3家,4000万元-6000万元企业4家。

从分县区开发区看,入库企业对城区的拉动作用有限,这是因为城区的总量规模较大,对县域和开发区来拉动作用巨大。如:融安县2018年1-10月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4745万元,而2018年10月入库的2家企业申报时的营业收入3000多万元;北部生态新区2018年1-10月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3448万元,而2018年11月入库的2家企业申报时的营业收入近5000万元。

三、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部门对企业入库工作的重视度及配合度有待加强

近年来,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规入统工作,每年都出台文件,对企业上规入统工作提出要求。然而如何发现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仅靠一两个单位是做不好此项工作的,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一是工商部门应按月及时向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通报新注册企业;二是税务部门应按月及时向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通报新纳税企业的税收上缴情况,通过企业的税收情况了解企业是否达标或准达标;三是相关部门对所管的企业进行做大做强培育。四是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关注辖区内企业落户情况及成长情况,发现有上规企业和准上规企业及时向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反映。但目前发现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部门职能作用未能充全发挥,部门对企业入库工作的重视度及配合度有待加强。

(二)企业申报入库意愿不强

企业申报入库意愿不强的主要原因:一是怕增加工作量。统计制度规定,上规入库的企业,要履行联网直报工作义务,需上报定期统计报表(月报中、季报)和年度统计报表(年报)到统计部门,这无疑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工作量。二是怕增加税收。按照《统计法》规定,纳入统计报表报送的企业要如实填报统计报表,企业担心如实填报,怕增加税收,不如实填报又怕被统计部门查处。三是怕增加各项社保缴费。统计报表中有一项指标是企业从业人数,而各项社保缴费都是按人数缴纳的。

(三)对上规模而不愿入统企业缺乏法律约束

企业上规模入统的首要工作是企业申报,只有企业愿意申报了,才能收集到企业申报的材料,也才能走申报的程序。目前对企业上了规模而不愿申报入库的企业缺乏法律约束,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在同企业沟通时,缺乏必须提供的法律支持。

(四)基层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企业的申报是一项相当繁琐的工作,资料多,要求高。因此,相关专业人员在收集企业资料时要把好质量关,名录库管理人员把好入库关。从历次申报审核工作看,基层在资料审核把关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申报的要求理解不透彻。如,没有正确理解月度申报和年度申报对象不同的规定,将应在月度申报的企业作为年度申报或将应在年度申报的作为月度申报。二是企业申报资料收集不及时。审批工作时间紧,国家统计局开网时间有期限,县区开发区专业人员要在较短时间内备齐申报企业所需资料,否则直接影响到企业顺利申报。三是材料准备不全或有误。主要是没有按要求提供申报审核材料。如少材料、少公章等。四是指标内容填写错误。主要表现在:行业代码与主营业务不符,审核登记表、基本情况表与证照不一致,统计报表、利润表与增值税表数据填报不合逻辑。

(五)申报时间范围界定不够合理

一是由于企业开业前都有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证照多是前一、二年甚至前几年取得,企业规模越大,筹建期限越长。一些企业更可能因为项目申报、征地拆迁、资金到位等不可预测的原因导致筹建期延长,因此新开业企业申报工作中,企业开业时间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证照的时间不一致,致使其不符合月报申报要求,只能等到年报再申报。二是成长型企业仅限于年报中申报,不能及时客观反映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如一家企业年初已经达到申报标准,但要等到年底才能申报。

四、对做好企业入库工作的思考

(一)明确职能分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部门联动职能。对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工商部门按月(或按季)向统计部门提供新注册的服务业企业名单;税务部门按月(或按季)向统计部门提供企业运营纳税额情况;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新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其他相关部门应主动担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本行业企业培育及入库工作;统计部门做好企业入库的培训工作,做好对申报纳入企业上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及业务指导工作。

(二)严格审核标准,改进入库申报方法

一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对申报工作定期开展培训,以提高专业业务人员素质和技能;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入库单位真实存在,主要业务活动划分清晰,主要属性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建议上级统计部门应该放宽年度审批时限。目前成长型企业仅限于年报中申报,不能及时客观反映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建议国家统计局适当放宽各种类型企业审批时限,对达到规模的企业不论是新开工新投产还是成长型企业,都可按月度申报。

(三)加强宣传动员,提高企业入库申报积极性

做好企业上规入统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企业申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争取企业的理解和配合,增强企业申报意愿,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要主动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改革等内容,宣传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柳州市出台的《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四)健全统计法律法规,提升执行力

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将“四上”企业申报工作明确为企业统计的基本内容,同时,明确对于拒绝申报“四上”的企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惩处。

注:1、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计范围: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涉及12个大类行业,即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修理业,其他服务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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