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5-27
针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问题,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开展集中整治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重点整治对象
行人、电动自行车
整治重点及内容
重点路口
1
文昌路桂中大道路口;
2
潭中东路桂中大道路口;
3
东环大道高新三路路口;
4
学院路马鹿山路路口;
5
荣军路银桐路路口;
6
柳江大桥鱼峰路路口;
7
静兰路华润路路口;
8
官塘大道新柳大道路口;
9
和悦路阳和中路路口;
10
北站路八一路路口;
11
八一路广场路路口;
12
胜利东路白沙路路口;
13
柳太路潭中西路路口;
14
柳工大道革新路路口;
15
航银路航一路路口;
16
航三路航生路路口;
17
柳堡路兴柳路路口;
18
各城区交警大队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点管理路口。
重点路段
(各城区公安交通管理示范道路)
01
城中辖区
文昌路、学院路、东堤路、潭中东路。
02
鱼峰辖区
鱼峰路、驾鹤路、荣军路、西江路(静兰路口至静兰大桥西)。
03
柳南辖区
柳太路(革新路口至潭中西路口)、城站路(柳邕路口至红光大桥路口)、潭中西路、河西路。
04
柳北辖区
三中路、北站路、八一路、胜利路(跃进路口至北雀路口)。
05
柳东辖区
宝骏大道、翠岭路、九子岭大道。
06
柳江辖区
柳北路、柳西路。
07
北部生态新区
柳长路(长塘—沙塘路段)。
0
整治重点违法
01
行人
严禁闯红灯;严禁乱穿马路;严禁翻越隔离栏。
行人闯红灯、随意穿越道路、翻越隔离护栏、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曝光。02
电动自行车
严禁闯红灯;严禁逆行;严禁在斑马线上停车等候;严禁乱停乱放;严禁违规行驶机动车道。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现场训导;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的,查证属实的,一律扣留车辆;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安装遮阳伞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严禁电动自行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整治行动期间,柳州交警安排足够的警力对重点路口交通秩序进行管控和整治,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零容忍”,做到行人、电动自行车“查处率”“宣教率”达到100;同时积极与辖区政府协调组织志愿者、劝导员等方式,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在重点路口、路段协助民警执勤,充分发挥志愿者带动作用;对查处的交通违法人、车辆信息,还将统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柳州交警
原标题:《“宣教率”100!千万莫让柳州交警教你“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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