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请市港航管理处每日14:30时前将水路旅客运输完成情况报送到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于2020年1月10日前通过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我市水路信息联系人,并填报春运期间水路旅客客运量预测总数。同时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前一天的水路旅客运输信息和当日水路旅客客运量预测数通过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wtis.mot.gov。cn,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假日信息上报系统)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和水运局。水上旅客运输热点地区信息报送按《“黄金周”和“春运”期间水上旅客运输热点地区情况报告制度》规定执行。
(六)请市公路管理处按照《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规定,通过“交通运输部路况信息系统”实时填报公路交通阻断与突发事件信息。
(七)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按照《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交规划函〔2018〕18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交安监发〔2011〕9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交办发〔2017〕124号)规定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敏感信息(详见附件3)。
(八)请各单位及时收集梳理各地春运工作信息,于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的上午,报送春节假期及上半段春运情况报告;于2020年2月21日前报送2020年春运工作总结,报告应包含春运服务保障、安全生产情况及客流量变化信息等有关情况,反映综合运输服务新气象新特点等。(以上总结报局春运办)
七、加强春运值班值守
春运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假期期间,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采取大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春运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健全春运信息报送与沟通联络机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春运信息报送与沟通联络。
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春运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报局春运办。
春运工作值班电话
春运办电话:3228735传真:3228737
春运办邮箱:642184140@qq。com
春运服务质量投诉电话:12328
(道路运输)0772-3228735、19907725530
(水路运输)0772-2832700、18074822069
(公路畅通)0772-2832715、13807722855
(交通执法)0772-3217875、13977228706
附件:1.202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表
2.“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公路(水路)情况表
3.2020年度春运及两会期间交通运输事故统计报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道路水路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0〕2号)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