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讯(记者张锐锐文/图)7月10日中午,店主梁燕坐在柳州市箭盘路一间“无牌商店”里,望着街上的人来车往叹气:店面招牌被拆掉了,别人还以为这里是“无证黑店”咧,哪敢奢求什么好生意?自去年2月份柳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市内不少临街店面招牌“不保”。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招牌就是招牌,不得含有经营服务项目、商品名称和电话号码等内容。梁燕店面的喷绘招牌因印有外卖电话,被城管人员强制拆除。
“这到底是美化城市,还是扼杀商业个性发展?”临街店面招牌整治行动带来的“千店一面”,引来很多商户和网友的质疑。一项旨在美化城市的举措,如何取得商业个性发展与城市统一规划的“双赢”,考量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箭盘路一门面的招牌因不符标准已被拆除。
疑问招牌上有电话号码有何不妥
近日,有关柳州临街店面招牌不得标注经营服务项目、商品名称和电话号码的话题,引发广大商户和网友的质疑:一个联系电话虽小,但可能关乎一个店面的生存。相关部门如此“计较”,岂不是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悖?
据介绍,日前,柳州很多临街店面招牌因为印有联系电话,被城管部门以“有户外广告嫌疑”为由要求去除,导致很多商家的招牌留下铲除的痕迹;有些商家的招牌因为是喷绘,字样无法铲除,只能撕掉。
部分网友认为,职能管理部门应该为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提供便利,而不该在意招牌上有无电话号码这样的非原则问题,“如果从美化城市角度出发,加了电话号码不美,难道招牌开天窗就美了?这规定是否有些不近人情?”
“每条街,每个商铺各有特色,为何一定要千篇一律?”部分网友甚至认为,柳州城管部门的执法依据——2015年2月9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整治和规范设置沿街店面招牌工作的通知》,与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相悖,“招牌整齐划一的规定与国家允许的个性设置条文相左,一个部门的内部通知是否可以作为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