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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依法行政考核荣获广西第一

发布日期:2016/3/28 8:54:30 浏览:573

2月17日,记者从柳州市法制办获悉,在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2015年度全区14个地级市依法行政考核成绩排名中,柳州市荣获全区第一。这是柳州市继2014年被评为“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后,依法行政工作荣获的又一殊荣。

据了解,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公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7个方面。去年,自治区新增“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项考核内容,柳州市积极组织、实施了这两项工作。

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方面,柳州市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聘任17名政府法律顾问和6名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去年12月起,首批柳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始参与柳州市政府相关法律工作,包括接受咨询、进行授课、参与法律论证、合同审查等多项内容,切实担当起法治“守门员”角色。

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柳州市领导以身作则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去年10月22日,原柳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富向东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了涉及土地行政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不仅带动了市辖县区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负责人积极参加诉讼,也有利于展示柳州市法治政府形象,推动机关工作作风改进。(记者陆晓艺、通讯员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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