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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柳州市举行“一证开工”改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10/12 19:05:03 浏览:71

柳州日报社记者:

请介绍一下“一证开工”改革与柳州市“拿地即开工”政策有何不同?“一证开工”施工许可证与正常的施工许可证有何不同?有何用处?

殷健:

“一证开工”改革与“拿地即开工”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实施范围及项目类型不同。“一证开工”改革针对全市所有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针对已达成建设或投资协议、拟取得土地已办理“农转用”手续或“农转用”及征收手续已上报审批的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不含房地产类项目),在各(城)区、新区主要针对工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一证开工”改革的适用面更广。

二是承诺材料不同。“一证开工”可对“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人防结建(易建)许可决定书”等5项材料进行承诺,由市行政审批局核发承诺制施工许可证,待建设单位将承诺后补的材料全部补正完毕后换领正式的施工许可证;“拿地即开工”是在用地批准手续未完成办理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对用地批准手续进行承诺,各审批部门视同建设单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对其相关审批手续进行预审并出具预审意见,待建设单位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各审批部门按照预审意见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吕文荣:

“一证开工”施工许可证的制式与正常的施工许可证完全相同。但是为了区别于正常的建设项目,我们会在“一证开工”施工许可证上注明“此证为承诺制施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同时我们也会注明用途,在证上注明“此证仅限项目施工所用,不得用于竣工验收”字样。

施工许可证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一证开工”施工许可证是我们建设项目提前开工建设的凭证。“一证开工”施工许可证与正常施工许可证的最大区别在于“一证开工”施工许可证不得用于办理竣工验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而言,可以凭施工许可证向意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等。

柳州市人防办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一证开工”改革与《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发〔2022〕21号)第17条有何联系?

柳州市人防办

王聪:

2021年,我们和审批局联合探索容缺土地证办理施工许可的政策,并印发了《柳州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地产项目)容缺办理实施的政策》,允许房地产开发项目缴纳50土地出让金容缺办理施工许可。该政策的实施得到了市场的良好反应。2022年,该政策被纳入柳州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之一。“一证开工”改革,我们对施工许可审批材料的内容、形式及深度进行了更大程度的突破,对于出让类项目只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可办理“一证开工”施工许可证。

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成交的商业用地,其土地出让款可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并免除分期付款利息和出让交易服务费。

柳州市人防办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在“一证开工”施工证办理过程中,人防手续如何办理?承诺企业如果未履约,会受到何种惩戒?

柳州市人防办

韦有祺:

对于正常人防结建或申请易建项目,建设单位只需取得人防设计条件通知书或易地建设许可,对人防设施的建设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于申请易地建设缴费项目,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先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不得批准减免、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要求,应当先履行完缴费手续才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柳州市人防办

李青华:

为督促承诺企业按时履约,我们建立了审管联动的长效机制。审批部门会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履约跟踪,及时电话通知承诺企业按时履约,对未履约的项目,执法部门将根据住建部门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核查和检查的情况,我们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约定履行承诺、补充完善承诺材料,换领正式的施工许可证。如企业逾期仍未履约的,城管执法部门将对无证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会将处罚情况向有关审批、主管部门通报,对违法失信企业予以信用公示,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惩戒。

游钟忠: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柳州市“一证开工”改革的后续进展情况。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在会后向我们牵头单位联系,进一步了解改革的推进情况。

谢谢大家!

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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