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最终拟聘人员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2-3862128
举报邮箱:gxjdjsxyjjs@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主任0772-3862239
李老师0772-38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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