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9-18
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家少中心)是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2016年5月10日,柳北区人民法院根据柳州市中院的指定,在该中心集中管辖审理柳州市城中、鱼峰、柳南、柳北四个城区(派出法庭除外)的一审家事和未成年刑事案件。在区高院、柳州中院的指导下,家少中心构建形成了一个“立、调、审、执”直通,家事案件管辖集中化、解纷资源集约化、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业化、程序机制特别化的家事审判改革“五化”专业平台。
收结案
试点改革至今,家少中心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9572件,结案9085件,结案率94.91。
其中诉讼案件审结8882件,判决3387件、调解3730件、撤诉1198件,其他113件(含移送、驳回等),调撤率58.47。
受理人身保护令案件128件,民事特别程序案件529件;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1件637人,审结427件614人,结案率96.83。
交流学习共成长
家少中心在“专业 集中 联动”的改革理念指导下,不断探索家少审判改革新机制,改革工作获得了法院同行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至今共有500多个单位,4200多人前来学习交流和调研。
广西高院
广东信宜市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院
重庆荣昌区法院
四川成都中院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荣誉
家少中心卓有成效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获得了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为广西乃至全国家事改革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2020
3月4日
图_柳州市妇联主席吴珊珊颁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个人证书
自2016年以来,相继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3项国家级、2项自治区级、4项市级荣誉。
典型案例
《李某、唐小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更抚养权案》
《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案》
《柳州市社会福利院申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案》
中心先后审理的《李某、唐小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更抚养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
《柳州市社会福利院申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检察院支持起诉撤销施暴监护人监护资格》、《中止施暴家长行使监护权和探视权、多元联动防治家暴》,入选广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
与央视深度合作,以真实案件为题材制作如《流浪的“小燕子”》、《不寂寞的身后事》等法治节目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如实反映家事法官工作的纪录片《家事如天·柳州篇》今年两会期间在央视《法制与社会》栏目播出,社会各界反响热烈。而以“涵养家文化”为主题,推出的“法官断家事,析法倡家风”家事案例宣传专栏,在《柳州晚报》刊登后,先后报道的50多篇家事案件,也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好评,进一步扩大“涵养家文化活动”的影响面和实际效果。
《家事如天·柳州篇》在《今日说法-现场》特别节目播出。
《不寂寞的身后事》在《今日说法》节目播出。
《生母继母夺子战》在《经济与法》节目播出。
《生母继母夺子战》在《经济与法》节目播出。